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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税务:探索社保征管新模式

2019-12-31 09:39
来源:半月谈网

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广东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一年以来,广东税务部门立足缴费人需求,在加强协同共治、优化缴费渠道、保障组织收入和基金安全上频出实招,探索出了一套符合广东省实际的征管模式。

凝聚部门合力  确定社保费征管新模式

作为全省机构改革“大棋局”的重要一招,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众多缴费人,在征管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背景下,部门协同发力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最大程度便利城乡居民,在省政府的指导下,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联合确定了“社保核定、传送应征、税务征收”的新模式,完全保留原有的缴费渠道和服务。在这种模式下,城乡居民可以继续向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档次(金额)、扣款账户信息等业务,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线上线下渠道缴纳社保费。

“广东省社保经办机构,遍布各级行政区域和乡村镇,再加上分布广泛的银行、社区、村(居)委、学校等代收单位,可以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服务。在新模式的串联之下,通过多部门联动和技术创新,将划转工作消化在政府部门内部,使缴费人既享有原有的缴费服务,又新增了新的服务,实现征管职责的无感划转。”广东省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黄荣。

缴费人征管模式变化的“无感”,建立在更“有感”的部门共享平台、信息融通、协调联动之上。征管职责划转期间,四部门联合成立划转工作专班,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联合发布城乡居民社保费征收暂行办法,确定征管新模式,协调推进数据迁移、共享平台建设、缴费渠道优化、三方对账、业务培训等各项工作。

“我们全省集中统一的社保费征收管理系统,对接了24套社保经办系统,实现税务与社保数据实时共享,同时还打通税务部门与商业银行的数据接口,数据实时互联互通,费款直入社保专户。”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说。为确保缴费人的隐私得到有效保护,税务部门与人社部门拉通数据专线,通过互调接口,税务部门可实时获取社保部门传递的缴费人参保登记信息、银行账户信息及应征明细等,社保部门可实时获取税务部门传递的实征明细数据,确保待遇及时发放。

在信息共享之外,部门协同发展的触角还延伸至社保政策的落实落细上。在多部门联合下,“税务+人社+医保+村(居)委”的联络员制度自上而下全面推出,深入街道、乡镇进行针对性辅导,确保广大城乡居民第一时间掌握政策变化,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注重技术创新  构建多元化的缴费渠道

广东省现有城乡居民社保费参保人近亿人,分布范围广、构成复杂。如何既确保城乡“两险”的顺利征收,又不改变缴费人原有的业务办理做法,实现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管户数量逐渐增多,服务质效依旧稳中向优。身处“治理现代化”和“数据智能化”的交汇期,广东税务部门凭借“互联网+税务”的社保费征管创新,在多元化缴费服务上给出了亮眼的回答。

据悉,为实现缴费人“最多跑一次”,省税务局牵头赴省内外开展调研,牵头成立技术攻关小组,主动对接人民银行、社保经办机构和软件公司,开发银行签约接口。社保经办机构采集缴费人的银行帐号后,可自动与各商业银行完成扣款协议的签订,并通过共享平台将银行账户信息实时传递给税务机关。线上办理电子签约实施后,解决了缴费人以往办理签约扣费需三边跑的问题。

信息化手段的深度应用,在提高缴费效率的同时,还催生了缴费渠道的迭代升级。广东税务部门与金融、互联网领域开展跨界合作,将移动缴费覆盖至所有主流移动支付缴费方式,所有税种、费种。通过开发税务批量扣费、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粤税通、粤省事、自助办税终端、银行网点查询缴费、POS机刷卡、银联支付等缴费渠道,同时满足了村居委和学校集中缴费、自行缴费、代他人缴费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缴费需求。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缴费业务量占比方面,线上缴费渠道占各类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渠道20%,银行前台或者社保经办机构直接调用接口缴费占比20%,缴费人办理签约扣费后税务机关发起批量扣费占比50%,税务前台占比10%,缴费便利程度跨了一大步。

费款及时到账 保障社保基金安全

征管职责划转后,广东税务部门共接管了2646万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和7200万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基础信息。

“移动支付缴费方式的两个‘全覆盖’,让所有单位纳税人和自然人、所有单位缴费人和灵活就业缴费人都能够随时随地、线上线下便捷缴款。”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

2019年1月,广东省税务局携手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和移动支付开发商、服务商,有效对接多元化支付结算技术,突破了税费划转时间长、社保延后办理的难题,在全国率先实现移动支付的税款实时直解入国库,社保费实时直解入相应的各级社保基金专户。

以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同频共振为手段,广东税务部门全新的社保费征管体系逐渐搭建起来。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业务的制度建设在规范社保征管信息化的同时,发挥着业务驱动作用,有力促进社保征管信息化的更新迭代、保持活力。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管理学院副教授宁少林博士指出,税务部门征收经验丰富、信息化建设和安全性机制健全,税费共治的新格局对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

广东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税务部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优化系统功能,提高缴费服务水平,推动完善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为广东省民生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广东省税务局)

责任编辑:刘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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