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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环相扣的美国创业政策体系
美国经济长期保持增长的秘密武器在于近30年来兴起的创业革命。管理学大师彼得·德鲁克认为,创业型就业是美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是美国经济政策成功的核心。
从1990年以来,美国每年有100多万个新公司成立,创业者们创造出前所未有的商业价值,当今美国财富中超过95%是在1980年后创造出来的。支撑美国创业革命获得巨大成功的,是其环环相扣的创业政策体系。
完整的创业教育体系
美国的创业革命,得益于始自20世纪60年代的创业教育。多渠道的创业教育资金支持、多样化的创业教育组织机构、完备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加上成就斐然的创业计划大赛,使创业教育成为美国创业源源不断的动力。
在创业教育资金支持方面,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设立了实施“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的机构,赞助创业教育的基金会每年都会以商业计划大赛奖金、论文奖学金等多项奖金和捐赠教席的形式向高校提供大量的创业教育基金。此外,比较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也为创业教育提供了实践基地和经费保障。
美国在创业教育组织机构方面,除了小企业管理局(SBA)、美国堪萨斯州青年创业家、柯夫曼创业中心之外,很多大学设有创业中心,主要功能是把师生的研究成果转移给企业。高校创业教育机构种类很多,比如创业教育中心、创业家协会、智囊团、创业研究会、家庭企业研究所等等。
在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方面,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乃至研究生,形成了相当完备的体系。美国从1998年开始实施“金融扫盲2001年计划”,向中学生普及金融、投资、理财、营销、商务等专业教育,积极培养未来的企业家。如今有超过500所大学提供创业课程和学位。
在此基础上,创业计划大赛成为创业者的练兵场。1983年美国奥斯汀德州大学举办首届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鼓励大学生以一无所有的创业者的身份,就某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新产品或新服务做出具有可行性的计划报告,向风险投资家游说,从而取得投资并创办公司。此后,这类竞赛逐渐形成每年举办一次的制度,取得了卓越的成就。
为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美国这几十年来颁布了很多有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教育的立法,通过这些法律,结合政府拨款,调动州、地方政府、私人机构,包括私人企业和社团的积极性,开展面向求职和失业人员的多种形式的培训。
发达的融资和创业投资体系
美国政府支持小企业融资,主要采取以小企业管理局(SBA)为核心,引导商业机构、民间资本对小企业贷款或投资的间接调控模式。
首先,美国在1953年设立了SBA,帮助小企业主创业。如今,SBA已成为美国最大的公共创业投资的提供者,是美国最大的对小企业的独立融资机构。经国会授权,联邦SBA与7000多家商业银行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此外,美国还有区域性担保体系和社区担保体系。
其次,为了刺激流向小企业的股权资金和长期贷款,美国国会于1958年通过并颁布《小企业投资法》,批准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SBIC)计划,由SBA负责监管。SBIC主要投资于种子期及初创期的创业企业,与主要投资于扩张期及以后创业企业的一般创业投资机构形成了有益的补充与衔接。
再次,为了鼓励小企业充分发挥其技术潜能,1982年7月,美国国会通过《小企业创新发展法案》(SBIDA),实施了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美国国会1982年通过“小企业发展法”,明确规定国防部、教育部、商务部每年拨出其研究与发展经费的1.25%,用于支持高技术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与开发活动。1992年,这一比例提高至2.5%。
此外,根据1992年“小企业技术转移法”,美国设立了“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该计划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在机构以外进行的研发项目中的一部分留给小企业以及与他们合作的非营利研究机构。
自克林顿政府以来,美国又实施了新兴市场创业投资项目(NMVC)。与SBIC项目不同,NMVC项目注重对小企业提供两个要素:一是股权融资——为培育小企业的增长提供一种长期资本;二是技术援助——提供实际训练型的技术援助,以确保企业的长期成长,为投资者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各地区提供优质的工作岗位。
美国还为创业投资行业提供税收优惠。美国政府分别在1978年和1981年将资本利得税从49%降至28%、20%,带来了创投行业的两次繁荣。此外,联邦政府还提供特殊的税收激励,鼓励对不发达地区的创业投资,促进其经济发展。(王鹏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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