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三中全会 >> 最新报道 >> 住建部调研:年底楼市调控引猜想 >> 阅读

住建部调研:年底楼市调控引猜想

2013-11-22 08:40 作者:纪睿坤 梁倩 高伟 张敏 来源:半月谈网综合 编辑:lh
分享到:

猜想三 住房信息何时联网

作为房产税征收基础的住房信息联网,此次也在《决定》中有明确体现。《决定》指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

“信息联网是房产税改革的先决条件。”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信息联网虽然此前多次被提出,但在正式文件中尚属首次。这意味着,中央已下定决心。已在技术层面蓄势待发的信息联网,将加速破除阻碍限制。

如今距住建部首次信息联网“最后期限”已有近17个月,而面对公众的不断质疑,相关部门也多是打转不作直面回应。

而事实上,早在2011年底,各地已从技术层面完成联网。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此前表示,“(房产信息联网)技术上没有问题,信息方面成为各种各样的孤岛,主要不是技术问题,配套改革要冲破这种既得利益阻碍。”

“流动人口都能查清,房子查起来自然更容易。真正的阻力在于部分地方政府和官员。”财经评论员马光远指出。

贾康指出,正是由于信息联网与房产税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使信息联网阻力增加。他说,“住房信息联网主要受到的阻力来自于地方,地方需要依靠土地财政来维持自己平时的运营,他们害怕一旦征收房产税,会对土地出让产生影响,特别是二三线城市。而住房信息是房产税开征的基础,没有住房信息的联网就很难推出房产税。”

“但信息联网是大势所趋,只要国家下定决心,第二天就可开通。”顾云昌认为。

猜想四 房价能否回归理性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分析认为,总体来看,今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费、经济手段会更加突出。“未来楼市长效调控机制将以税费手段改变市场需求结构,坚持‘去投资化’,使市场回归自住属性,促使楼市回归到一个相对健康的发展轨道。”

张宏伟告诉记者,从未来趋势来讲,今后作为持有环节的房产税、交易环节的增值税等一揽子关于房产方面的税制改革设计有可能逐步推出。经济手段、市场手段代替行政化调控手段和措施都会“阶段性”稳步推进,最终通过这些市场化手段加以调控,促使楼市长效性机制稳步形成。

事实上,在统计局发布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的当日,广州市发布“穗六条”等一系列新的调控措施。业内分析指出,继深圳、北京、上海之后,广州“穗六条”的出台,标志着一线城市宏观调控的全面收紧,而且不排除还有其他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继续跟进的可能。

一位市场分析人士认为,“一线城市纷纷在年底将至的时期收紧政策面,主要在于房价调控目标压力过大,预计短期内会影响市场预期,减弱房价涨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员郑红玉则分析预测,“一线城市是全国房价的风向标,预计四季度全国房价环比涨幅将继续放缓,未来半年房价涨幅有望回归至合理区间。”(经济参考报,记者 梁倩 高伟)

扩展阅读

房产税试点待扩围 楼市调控“稳”字当头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涉及房地产行业的内容仅寥寥数语,不过,结合有关部门近期动作看,楼市调控政策的思路调整正逐步明朗。分析人士认为,市场化与法治化将是未来楼市调控政策重要思路。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建设,正是在为楼市调控政策制度化打基础。

从短期看,房产税试点扩围可能成为楼市调控政策切入点。当前多个城市已制定并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房产税试点可能最快在岁末年初扩围。由房产税试点带动的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将拉开房地产领域各项改革的序幕。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王珏林表示,实施上述改革的前提,在于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保持稳定。因此,短期之内,现有房地产调控政策将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将纳入法治化轨道

王珏林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调整方向主要有两个:一是继续完善市场化调控的思路;二是在住房保障制度上寻求新的突破。后者在《决定》提出的“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有所体现。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制定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其思路主要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房地产领域所提出的相关阐述。

不过,上述进程需较长时间推进。王珏林表示,由于多项基础信息系统尚未建立,目前明确改革具体方案还为时尚早。

按照王珏林的观点,去行政化将是楼市调控重要思路。从实现方式上,在于待市场成熟时,通过不断完善法律和制度,以约束行政之手,实现市场自我调节,“这样的话,政府部门想管也管不了。”

之所以提出上述思路,在于未来房地产市场环境的新变化。中信建投报告认为,在《决定》中,“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及“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将对房地产领域产生中期影响。前者将为市场需求带来可观增量,后者有助于中小城市人口合理配置、盘活存量。

在供给端,《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意味着,国有建设用地缺口存在被弥补的可能,在中长期会对住宅土地供应领域产生影响。

在上述背景下,依靠法律、制度等手段约束,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规律作用,要比行政主导的调控更有效,更有利于维持市场稳定和健康运行。

业内人士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将是继续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存量房评估系统、房地产征信体系等基础工作的完善。其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和联网,已显得十分迫切,有可能在近期取得实质性进展。

健全法律法规是长期的过程。权威人士认为,当前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极为缺乏,更多依靠部门规章对市场进行调整,但这种规章往往难以顾及全局,缺乏长效性,实际效果不佳。

上述人士说,目前最为迫切的是,制定住房保障领域的相关法律。由于这项工作启动较早,因此此类法律有望率先出台。在房地产税制改革告一段落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将随之推进。这位人士强调,推进住宅产业化相关内容有可能以法律形式呈现。现有《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的修订,是重要内容。

税改将成突破口

在《决定》中,对于房地产调控最直接的表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尽管《决定》未明确指出具体税种,但已露出房产税试点扩围的端倪。业内人士认为,税制改革将成为房地产制度改革重要突破口。

从一些地方的动作看,对征收房产税已准备得较为充分。记者获悉,在上海、重庆率先推出房产税试点后,多个热点城市先后启动房产税试点准备工作。截至目前,不少城市已完成房产税试点方案的制定与上报。

权威人士表示,不少城市房产税试点方案已经过多轮论证与修改。目前正寻求合适时机实现房产税试点扩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结束后,正是房产税扩围最好时机。

在房产税试点扩围中,尺度有可能超出外界预期。其中,除南京、杭州等热点二线城市外,部分一线城市也可能被纳入试点之列,在税率、征税范围设定上,都可能有明显扩大。

制度准备也在推进。《决定》提出“建立全社会房产、信用等基础数据统一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对此,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一条很可能是征收房产税必要的前期准备。

“楼市调控涉及方方面面,不仅基础信息不够完善,而且面临的阻力较大。”一位接近国土部的人士认为,在土地制度短期难以破局、信贷政策受制于宏观经济、房地产基础信息系统尚未建立情况下,税制改革将成为房地产制度改革突破口,只能以试点形式推进。

分析人士认为,在增加持有环节税收同时,交易环节税种将会得到整合,从而实现简化和平衡。房地产开发领域相关税费有可能进行调整。

权威人士透露,未来一段时间,有关部门会推出相关措施推进改革。从短期看,政策更多是对土地供应、保障房、限购等现有措施的修补。房产税试点实现扩围,才真正意味着房地产制度改革大幕拉开。

短期内倾向“维稳”

尽管从长期看房地产调控思路是市场主导,但从短期市场形势看,限购、限价等手段恐难以马上退出。王珏林表示,要实现房地产制度改革,必须在市场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方可进行。由于当前市场仍处在波动之中,因此短期内政策层面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价格同比涨幅持续扩大。其中,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个一线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连续两个月超过20%。这种情况还是有统计以来首次出现。

多位专家认为,一线城市和多数二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需求持续旺盛,但供给存在较大缺口,房价仍有继续上涨动力。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但也明确了“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宅基地暂时不会实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小产权房不可能全面性转正。因此,未来五年,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即使实现入市,也不会大规模增加全国商品住宅用地,更谈不上冲击现有房价体系。

在市场供应难以在短期内增加情况下,以抑制需求为目的的行政手段仍有存在必要。近期,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纷纷出台“加强版”楼市调控政策,在二套房首付和限购门槛等方面加码,以稳定房价。不少分析人士认为,在这四个一线城市先后出台“强化版”楼市政策后,不排除一些热点二线城市将进一步收紧调控。(中国证券报,记者 张敏)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