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网站3月4日发布讣告: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著名法学家、著名政治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奠基人、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原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原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原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博士研究生导师许崇德教授,因病于2014年3月3日晚11时5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许崇德,1929年1月生于江苏省青浦县(现上海市青浦区),1946年浙江嘉兴中学毕业,1947年考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学习,1953年中国人民大学国家法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至今。“文革”中下放江西劳动,1971年到北京师范学院(现首都师范大学)工作。1978年人民大学复校,返回人大任宪法学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组长。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学奠基人之一,也是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专著、合著和参与编写学术书籍70多种,发表各类文章300多篇。许崇德是新中国宪法制定的重要见证人,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并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许崇德于文学艺术也有一定造诣,诗词散文、书画篆刻都有涉猎。编有三卷本《香草诗词》,出版了《许崇德诗草》《学而咏怀——许崇德诗词集》及杂文集《涓水苔痕》。(光明日报2013-02-26)
许崇德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性工作,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制定的全过程。1979年曾参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与《选举法》的草拟及修改工作。1980——1982年期间,作为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成员,曾参与现行宪法的草拟。1985年、1988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两度任命,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参与完成了两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1995年、1998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为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与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亲身经历了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建立。
1998年6月,许崇德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作法制讲座,开讲第一课宪法。2002年12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学习会讲解宪法。(据网络报道)
他是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者,1953年从教,著书立说汗牛充栋,迄今整整六十年;他是新中国宪法制定的亲历者,参与了1954年宪法起草,如今数遍全国的学者,仅此一人;他是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的起草委员,后来被称为“四大护法”之一;他还很“文艺”,诗词、书画、篆刻均有深厚造诣。
2013年1月15日,许崇德度过了他84周岁的生日。
除了几个弟子打来电话、送上鲜花,这一天并无特别。
生日过后几天,记者如约来到北京西郊许崇德家中拜访。出了电梯,只见老先生身着睡袍,早早站在门口迎接。
老人步履蹒跚,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思路清晰。说起生日,他哈哈一笑:“我从来不过。”说起这一生,他蹦出几个字:“我就是个教书的。”
这个毕生致力于宪法学事业的“教书的”,其实有许多侧面,每一面背后都有惊心动魄的故事。
学生们说,在他众多的头衔、称号之中,许崇德最爱的还是“人民教师”四个字。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就是个教书的”。
我亦草书根本法,从来笔下不输人
2002年12月26日,北京中南海。
十六届中央政治局举行第一次集体学习,主题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许崇德是主讲人之一。讲课开始,他十分感慨:“当年,就是在这间屋子后面的怀仁堂,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
透过尘封的岁月,许崇德看到了当年的自己。
1954年春天,中南海里来了几个年轻人,许崇德就是其中一位。当时,他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班毕业并留校任教不久。中南海里正在进行一件大事: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宪法是国之重器,当时起草工作急需专业人才,许崇德被宪法起草委员会副秘书长田家英挑中,抽调到中南海工作。
在宪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资料组,许崇德参加了许多会议,接触了大量资料,为后来从事宪法学教研打下了基础。
1954年9月20日,在中南海怀仁堂,出席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代表们一致表决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当全体代表起立鼓掌、热烈欢呼的时候,作为工作人员站在走廊上的许崇德也十分激动。
许崇德1929年1月出生在上海青浦,幼年丧父,母亲靠教书把他养大。
8岁那年,日军侵华,上海失陷。冬夜,母亲带着许崇德逃难,经过淞沪战场,当时的惨状在他幼小的心灵中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中学时代,他在一首诗中回忆这次逃难:“霜浓白骨遗尸冷,月黑腥风带血吹。我念中华多壮士,悲歌慷慨舍身时。”
那时候,家国情怀和忧患意识已经在他心中萌芽。
1947年,许崇德考入复旦大学法律系。在复旦,他遇到了启蒙恩师——张志让教授。张先生是留美归来的法学大家,开一门比较宪法课。他上课不仅讲宪法原理,还联系实际批判国民党的民国宪法,很受欢迎,课堂总是坐得满满当当。张志让也被学生们称为“民主教授”。
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许崇德谈到了对宪法兴趣的由来:“我所以对宪法萌发兴趣,一方面,固然同张先生谆谆善诱、分析深透有关,而另一方面,因我生经战乱,吃尽民穷国弱的苦头,政治腐败,斯时为烈。所以一接触宪法这门学科,初识国家根本制度、根本大法的重要性,就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求知欲。”
1948年过后,张志让突然从复旦“消失”了。后来才知道,张先生去了解放区,参加新政协会议的筹备和共同纲领的起草。新中国成立后,张先生也参加了新中国宪法的起草。
多年以后,当弟子们聚在一起回顾许崇德的立法生涯时,禁不住感叹,在老师身上看到了张先生的影子。
1951年,许崇德从复旦大学毕业,被分到中国人民大学当研究生。他万万没有想到,分配他去的是国家法教研室,学习研究的正是他最喜爱的宪法学。从上海到北京,命运之神一锤定音,宪法学成了他奋斗终身的事业。
如果说制定“五四宪法”时还只是做辅助工作,1982年修宪,许崇德则是全程参与、“一统到底”。1980年修宪一启动,他就被借调到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起草宪法条文。
这次修宪是大修,刚开始参加起草的是许崇德等4位学者,后来扩大到12人。他们集中在京西玉泉山工作,两年多时间里起草了130多个条文,每一条都反复斟酌,比较正式的稿子就有6稿之多。学者们提出了许多设想和建议,不少都被采纳了。
1982年5月一个星期天的晚上,参加起草的专家大多回家了,只有许崇德和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叔文还在玉泉山。忽然,彭真从隔壁楼打来电话,叫他们去商量宪法序言底稿。回来后,许崇德以一首《玉泉山之夜》,记录下他们在灯下修改宪法草稿的情景:“灯下词初定,纸间策已筹。宪章临十稿,尚欲益精求。”
1982年12月4日表决通过的“八二宪法”和后来的4个修正案,构成了我国现行宪法。与过去的宪法相比,“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并专门规定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内容,这是吸取历史经验教训作出的理性选择。30年来的实践证明,现行宪法是1949年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
1990年秋天,许崇德在美国访问。在参观了美国开国元勋、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弗逊的纪念堂后,他赋诗一首,抒发了中国宪法学人的豪情:“圆厅敞阔立金身,手执宪章瞿有神。我亦草书根本法,从来笔下不输人。”
百五十年蒙国耻,扫开瘴雾见山青
参加香港、澳门两个特区基本法的起草,也是许崇德立法生涯中非凡的一笔。
1985年,距香港回归尚有12年,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宣告成立。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亲自向许崇德颁发了任命书,任命他为起草委员。
经过一段时间集中学习,许崇德等5位起草委员赴港实地调研。那时,许崇德因患眼底出血症,住了一个多月医院。医生不让出远门,但他不听劝,戴上墨镜,拎着针药,在1986年春天出发了。
抵达香港,有媒体捕捉到许崇德戴墨镜的照片,并配以大字标题“戴着有色眼镜看香港资本主义”。对此,许崇德一笑置之。
在港期间,起草委员们与工商、金融、航运、法律、教育、科技、文化等各界人士座谈,座谈会一天开两三场,甚为紧张。他们还深入工厂、码头、学校、医院、新界农村参访,并拜访了总督府,旁听了立法局会议和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了解香港政权制度和司法制度的运转。
许崇德后来总结,起草香港基本法,既是统战工作,又是外事工作,还是群众工作。这期间,他与不少港区委员结下了友谊。一次,他与同为起草委员的金庸先生合作表演相声,传为美谈。
经过5年殚精竭虑起草制定,1990年4月4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区基本法。那天,列席会议的许崇德目睹法律通过,抑制不住自己的心情,当即写下两首七绝。其中一首写道:“银灯闪闪比繁星,喜乐洋洋溢四厅。百五十年蒙国耻,扫开瘴雾见山青。”
此后,许崇德又受命参加澳门特区基本法起草,并先后担任香港特区筹委会委员和澳门特区筹委会委员,为港澳回归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香港回归之初,偷渡活动频繁。对此,香港临时立法会修订《入境条例》予以治理。但一些非法入境者以权利被剥夺为由提起诉讼,官司一直打到香港终审法院。
1999年1月,香港终审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对《入境条例》的修订,而且悍然宣布:香港终审法院有权审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行为。这一表态,激起了许崇德的愤慨。他和参加过香港基本法起草的北京大学教授肖蔚云、外交部法律顾问邵天任、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吴建璠一道,通过《人民日报》发表谈话,严肃批评香港法院,一时间震动香港。4位专家由此获得“四大护法”头衔。
1999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对香港基本法行使解释权,规范了香港法院和其他任何人的行为。事实表明,4位专家发表的谈话是正确的。
2004年,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香港“民主派”策动了元旦游行。针对当时的形势,新华社在2月重新发表1984年邓小平关于《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重要论述,受到香港市民的拥护。但也有人说,20年前的讲话,今天已经过时了。许崇德于是撰写了《邓小平理论永放光芒》这篇短文,摆事实,讲道理。这篇文章由新华社播发,内地和香港的报刊纷纷登载。文章发表后普遍反映很好,但也刺痛了少数人的神经。香港“民主派”组织一帮人到新华社香港分社闹事,他们扯横幅、喊口号,还印了许崇德的肖像照片打上叉,扔在地上踩。
2004年3月14日,年过七旬的许崇德顶着风浪抵港,参加香港基本法颁布十四周年纪念活动。15日,他在香港会展中心发表演说。
“民主嘛,是个动人的名词。但民主有真假之分。你们应该注意必须要真民主,不要假民主。你们可能还不晓得他们鼓吹的民主是什么味道哩。我可已经尝到过一丁点苦头了。我只是发了篇短文啊,就惹恼了这帮人,又是标语,又是口号,斥我‘含血喷人’,骂我‘可耻’,还在我相片上打叉。”
“这是民主吗?他们不是口口声声讲人权吗?而我为什么没有人权,没有言论自由、写作自由?我的肖像权、人格权、名誉权又在哪里?”许崇德提高音量:“现在他们还没有掌权呢,就如此欺侮人。将来真要是由这帮人掌权的话,那你们不知道要吃多大的苦头!”
霎时间,台下掌声雷动。
时隔9年,回想起这次不寻常的香港之旅,许崇德说:“当时去香港,无非就是想敲打敲打他们,让这帮人知道蛮不讲理、胡作非为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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