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踏实稳住国内经济和坚定推进对外开放,要不断完善“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的政策工具箱。随后,各部门根据中央部署密集出台一系列增量政策,并不断推动一揽子政策加速落地。
稳就业:对企业加大扩岗支持
就业事关千家万户,是最基本的民生。为此,“稳就业”被放在“四稳”中的最优先突出的位置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在4月28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将加快推出增量政策,对企业加大扩岗支持,对个人加大就业补贴支持,对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等。
2025 杭州市大学生就业·见习招聘会现场 韩传号 摄
对已出台的存量政策要全面落实,加快兑现稳岗返还、担保贷款、就业补贴,延续实施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前期,我们提高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额度,小微企业最高授信5000万元,个人最高授信1000万元。近期,我们又会同财政部下拨了667亿元的中央就业补助资金,为政策实施提供保障。”俞家栋说。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邹澜在发布会上表示,将以更大力度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加大对返乡农民工、新市民、高校毕业生、妇女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支持力度。
据了解,在激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创业等方面国家都做了政策储备,将会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表示,将加快实施稳就业稳经济若干举措,确保政策直达群众和企业。
与此同时,各部门正加速推动既定政策落地见效,包括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用好今年国家层面5万亿元投资资金、加快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这些政策大部分将在二季度落地,并不断强化政策取向的一致性。
稳企业:助力外贸企业应对外部挑战
在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方面,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介绍,将加大“真金白银”支持力度,推动“三增三减”。“三增”就是政府增加财政资金投入、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支持、保险机构增加内贸险支持。“三减”就是推动减免困难企业房屋租金、展位费、流量费,降低外贸企业内销成本。
他还提到,积极推动汽车、家电、3C、家装等外贸企业加入“以旧换新”支持范围。在轻工、纺织服装、食品等重点行业深入开展产销对接、品牌对接、渠道对接,发动地方、协会、电商平台、大型商超广泛参与外贸优品中华行活动。
在珠海格力电子元器件有限公司拍摄的6英寸碳化硅晶圆 邓华 摄
在加强贸易金融支持保障方面,盛秋平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承保规模和覆盖面,让外贸企业更有底气去接单。中国人民银行也将指导金融机构对外贸依存度高、暂时遇到困难、产品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保障合理融资需求。
稳市场:引导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下行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宣布准息双降,加大宏观调控强度。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当天同步推出多项增量政策,以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
自5月1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不含已执行5%存款准备金率的金融机构)。此次降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针对大型银行和中型银行降准0.5个百分点,此举可向市场提供长期流动性超过1万亿元;另一部分是完善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存款准备金制度,阶段性将其存款准备金率从目前的5%调降至0%。
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以固定利率、数量招标方式开展了1586亿元逆回购操作,下调政策利率0.1个百分点,即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从目前的1.5%调降至1.4%。同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专家表示,此次准息双降,不仅有利于提振市场情绪,还有利于保持商业银行净息差稳定,同时通过利率传导,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巩固经济基本面。
此外,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有助于支持消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能够有效降低居民购房门槛,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进一步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支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优化两项支持资本市场的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范围、稳妥推进公募基金改革……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三部门出台的多项政策举措,目的是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更好地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稳预期:回应企业关切,提振发展信心
5月20日起,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第一次被写入法律。此前,我国发布了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清单事项,为民营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带来了广阔空间。这些政策的出台,聚焦于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面临的短板,回应了民营企业的关切,提振了企业的发展信心,将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
在优化投融资环境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提出,要完善制度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民营经济投资融资环境;明确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对引导民营经济投资重点领域、完善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提供更高水平投资服务等作出规定;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民营经济促进法鼓励、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在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中积极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