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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版权保护 为鄂尔多斯民间文艺护航赋能

2024-11-29 17:50
来源: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达拉特旗剪纸代表传承人赵美玲,她因一手剪纸绝活而闻名,被人们称为“赵大剪”。

昔日剪纸作品《百年党史》未曾做版权登记,一套仅售出5万元,在通过著作权登记后,每组作品由5万元增值到28万至40万元,增值效益显著。最新出炉的剪纸作品《二十四节气》,赵大剪首先想到的就是先做版权保护,再面向公众推出,赋予其更多的升值空间。目前,当地版权服务工作站已为赵大剪登记作品近200件。

版权保护助力鄂尔多斯民间文艺传承

鄂尔多斯市素以“歌海舞乡”声名远播,勤劳智慧的鄂尔多斯市各族人民,在历史长河中创造了绚丽多彩、独具魅力的民间文艺文化遗产。目前,鄂尔多斯市已创建成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2个、自治区级8个、市级21个。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8项、自治区级99项、市旗级904项,各级代表性传承人1068人。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厅)10个,展示场所48个,各类博物馆(纪念馆)30所。整理出版了《民间歌曲》《民间故事》《短调民歌》《民族民间舞蹈集成》《山歌》《漫瀚调的保护与发展》《鄂尔多斯文化遗产》《鄂尔多斯婚礼》等书籍。

2003年,民族民间歌舞《鄂尔多斯婚礼》首开自治区对民间艺术作品实施著作权保护先河。2018年,自治区版权局授权鄂尔多斯市版权服务工作分站后,在上级部门的重视支持下,全市著作权保护迈上了新台阶,近三年版权作品登记3000余件,其中,民间文艺作品约占40%,保持较快增长趋势。

近年来,配合自治区推进民间版权示范区建设,在推动民间文艺保护与发展上,鄂尔多斯版权赋能增效明显。从2003年起步至2013年,十年间仅登记作品200余件,到如今每年近2000件,全市版权工作在立足服务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加强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站点建设,充分发挥激励创新优势,通过推动版权作品登记、推进版权示范创建等举措,推动版权有效运用和价值转化持续发力。目前,获评国家版权示范园区2个,全国版权示范单位1个。

版权保护激发民间文艺创新活力

1.强机制,政策引导挺在前

2013年开始,鄂尔多斯市在全区率先安排5000元/人·年,补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2016年,出台《扶持文化类民办非营利组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对民间文化组织进行资金补贴的范围和办法。同时,出台了《文学艺术精品奖奖励办法》《马兰花文学艺术激励扶持工程实施方案(试行)》,鼓励精品创作。2022年,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出台《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鄂尔多斯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对版权方面出台了专门的奖励政策,各旗区也配套了相应支持激励措施。2023年,落实版权奖补经费111万元。

近年来,全市通过定期举办非遗博览会、“漫瀚调艺术节”“古如歌大赛”“鄂尔多斯婚礼大赛”“鄂尔多斯文创大赛”等品牌文化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外出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使得民间文艺不断发扬光大。大型人文纪录片《非遗鄂尔多斯》在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和电影频道晚间黄金时间播出;《原生态民族音乐会》入选文旅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舞蹈《黑缎子坎肩》荣获第十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民族民间舞金奖;准格尔旗漫瀚调情景表演唱《美好家园人情厚》成功入围国家第十八届群星奖决赛;大型摄影展《黄河变绿的地方》在中国美术馆开展。此外,还通过开展“非遗”进校园、进社区、下基层等活动,为传承人提供传习场所设备,助力销售创收。

2.夯基础,科学布站宣传队伍建设两不误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全市在各旗区、各园区、基地等共设立33个版权公共服务站,为创新主体及社会公众提供版权登记、交流、交易、融资、合作、咨询、培训等便利服务,打通了版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版权、专利、软著登记量逐年提升。截至2024年8月,登记作品1580件。

同时,不断加强宣传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抽调文化馆、非遗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业务骨干组成民间文艺版权课题组,深入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促进民间文艺版权保护高质量发展;为了让民间文艺普及,各旗区以非遗保护为载体,在中小学校、社区、苏木乡镇开设非遗传承教学课程,设立非遗项目传承基地,开展“非遗进校园”“非遗进社区”“非遗下基层”等交流宣介活动,培养“小小非遗传承人”,让非遗传承后继有人、人才迭出。

持续开展“双打”工作和“剑网”专项行动,加大版权侵权案件查办力度;开展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版权系列宣传和版权保护“七进”活动,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节点都开展联动宣传;每年针对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从事民间艺术创作者和知识产权工作者开展版权专项培训,进一步优化版权保护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将“创新草原网”整合提升为集版权信息资源和产品服务宣传于一体的网络平台,持续做好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在全媒体矩阵的宣传推广。

3.重成果,园区产业化示范效应见成效

近年来,通过指导各旗区开展版权示范创建和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建设,对示范园区(基地)、单位进行培训,交流经验做法,充分发挥了各示范带动作用,全市累计建成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26家,累计孵化入园企业959家,用产业化推进民间文艺作品的培育、研发、创作、推广。

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东胜区科技事业发展促进中心、乌审旗文化创意产业园、伊金霍洛旗天骄众创园、鄂托克前旗文化产业园、满天星文化产业园、达拉特旗赵大剪剪纸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等集聚了马头琴交响乐团、羊绒服饰、民间刺绣、瓷器、剪纸、根雕、鼻烟壶、马具、银器、皮画、酥油口红等制作经营,社会、经济效益逐年提升。东胜区科技事业发展促进中心推动实现“科技+”“文化+”“创意+”与“双创”的互动融合,承担着促进科技发展 、文化创意、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等功能。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着力推进“四大平台”建设,即创新创业孵化平台、文创产业集聚平台、展览展示交易平台和创意生活体验平台;已初步形成“八大板块”创业项目集群,即创客咖啡、民族文化产品设计硅谷、艺术羊绒设计中心、特色旅游节庆产品开发中心、互联网+与科创中心、文化演艺及衍生产业基地、影视后期制作加工基地和创新创意学院等业态。鄂尔多斯文化产业园为入驻的企业提供全面细致的“1+5”服务体系,通过完善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开展文化投资运营、内容创作生产、数字文化产权交易等业态。2022年,获评全国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全国版权示范园。目前园区拥有有效著作权500余件,有效知识产权数量200余个;鄂尔多斯博物院通过自主设计、授权合作等多种形式,设计开发有馆藏精品文物系列近220款文创产品,并注重著作权登记,每年销售收入近20万元;内蒙古荣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多系列文创产品获得国家、自治区级金、银、铜奖项共计99项,外观设计专利共25项、商标注册证145项、著作权151项,并通过版权出资转化创收907万元;内蒙古朝乐蒙文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文旅和科技创新融合、众创孵化等方式,在非遗产品中注入科技、时尚、功能性元素,研发酥油衍生品、民族头饰、布贴画等,获得9项商标、6项专利、1项软著、300多项版权作品登记,在版权成果转化收入100多万元;鄂尔多斯市亿寻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数字文化产业作为主要发展方向,取得了《资源编目系统》《数字版权交易系统》等20多个软件著作权,开发建设了“鄂尔多斯文化旅游信息资源大数据平台”“鄂尔多斯文化执法大数据平台”“鄂尔多斯文艺家数据库”等多个文化旅游行业大数据平台系统,发布了乌兰牧骑数据库、文艺家数据库、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等多个数据库。乌审旗文化创意产业园、伊旗天骄众创园还入选第一批自治区重点培育文化产业园。

当前,鄂尔多斯市拥有丰富的民间文艺资源,保护与促进这些资源不仅是文化传承的责任,也是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今后,鄂尔多斯市将在建立健全版权保护制度、加强版权意识宣传、推动版权登记与认证、促进版权商业化运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持续发力,以版权赋能助推民间文艺高质量发展,以版权之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来源: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作者:陈宇红,吴拴拴,乔海燕

责任编辑:褚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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