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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清退见闻

2014-09-11 16:25 作者:江苏 宁战宏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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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宁战宏

中央清退办公用房的东风终于吹进了基层。但同为“清退”,领导与普通工作人员、实权部门与普通部门之间,做法还是各有各的门道。

县级政府部门大张旗鼓地开始了清退。不少单位的局长、副局长以前都是一人一间办公室,现在要求不超过9平方米,这样,其办公室就得再加人。有人抱怨说,我接待来客时需要私密,总不能让同屋的人出去吧?领导和下属一起办公,也太不方便了。公检法、交通、建设等实权部门办公室更是超标,领导们对清房很不情愿。

但上级的文件又不能不遵守,尤其是在风头上。于是乎各种变通措施都出来了。有的单位领导还是一人一间,不过是多放了几张办公桌。原本只放一张办公桌,再多摆上几张桌子,就将人均办公面积降下来了。有的单位一下子多出几十号人员,有长期病假的,有退居二线的,平时几年都见不到的人名,一下子都涌现于贴在外面的牌子上。桌上再随意放点文件,要真检查就说某人外出了,真是天衣无缝。

实权部门的办公室,不仅多,而且大。于是乎,再另设几间办公室合署办公。不过原先的领导办公室还在,锁上门,去掉牌子。检查时在新办公室办公,没事回老办公室,还没人敲门干扰。

有的单位办公室太大,干脆在房间内加隔断,隔出另一个房间来,里面当办公室,隔出的部分称为会议室、接待室等等。无非是花费一点经费而已。这样办公室面积就不超标了,外面的接待室等,可以算作公共服务用房。

倒是大多数普通工作人员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合并清退。但腾出的办公用房大多还是归原单位支配。一些单位将腾出的办公用房进行了二次分配,改成了会议室、资料室、活动室甚至储藏室,还有的挂上了“党员之家”的牌子。

对于为达标而实施的形式性清退,群众称作“作风秀”,影响很不好。对此,笔者建议,对于清退后腾出的办公用房,各地宜制订统筹调配方案,将其管理好、使用好,这样才能防止超标办公用房“悄然”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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