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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征税为何十年未决?

2013-06-06 07:35 作者:沈玮青 李蕾 李媛 何雨欣 侯雪静 来源:半月谈网综合 编辑:l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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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店主说

“网店最吸引人的是零成本创业”

4日,记者联系到刚开淘宝店两个多月的舒先生,他目前正忙着扩大经营和店铺规模。对于“电商收税”的消息,他表示,如果收税,对大小店铺而言都有一定冲击,当店面越做越大,更会感受到限制,经营上也会面临困难。

“我现在还没感觉到明显压力,但有些大的商家,肯定已经在考虑收税面临的各种问题了”。舒先生说,“比如我听说税率是5个点,大的商家,一年上百万的营业额,乘以5%,这个数字还是相当高的。”

据介绍,目前淘宝店已经越来越难做。“规则越来越多,每天有成千上万的新店在开,成千上万的老店在退出去。现在又加上电商要征税,会影响一部分人的开店欲望。尤其对那些现在没有做淘宝但是想做淘宝的人来说,他们可能就不会来做了。因为淘宝最吸引人的就是零成本创业,手上有一万元就可以在淘宝做生意,但是以后有些人可能会考虑到交税带来的经营成本”。舒先生说。

舒先生认为,对于电商交税,以后肯定有人会想出各种避税的手段,而在这一点上,淘宝单打独斗的小卖家肯定也比不过大的商家。所以在征税这个问题上,小商家也会受到明显冲击。

律师声音

“电商征税是大势 但应酌情扶持”

对于电商征税,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国中认为,它是必然趋势,但国家要考虑到对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适当降低税率。

郭国中表示,从目前来看,有关部门正在调研,可能不久就会有一定对策,国家如果倾向5%的税率,这跟常规企业5%的营业税就是完全相同的,没有针对电商企业适当降低。

他认为,5%的税率对电商而言,有点偏高,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电商积极性,因为电商的利润空间本身就不高,5%扣掉的话利润也会相应下降很多。目前,中国对很多中微小企业征收的营业税只有3%,就是为了扶持他们更好地发展,同样电商也在快速发展阶段,也应该给他们一定的扶持一定的利润空间,所以建议税率适当调低一点。

“此外,相关部门的调研工作是否已经做得很充分,给足了电商企业时间让他们做好各种平衡和准备,因为征税肯定会加剧电商之间的竞争,征税后电商会如果应对、电商和电商之间如何平衡、电商和供货商之间如何协调这都是需要给足时间的。”郭国中表示。

但是郭国中认为,无论是从法律还是从国家管理等方面看,对电商征税一定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像美国也遇到类似的问题,电子商务整个销售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经常涉及税收的流失,所以从国家管理的角度看,必须要把这个内容补充进来,不会让电商成为偷税漏税的大户。”郭国中说,“消费者也应该有一个坦然的心态面对征税这个事情”。(新京报,记者 沈玮青 李蕾 李媛)

全球激辩网购征税

就在美国网购征税引起激辩之时,中国日益红火的网购究竟该不该征税也再次受到关注。一些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网购在中国毕竟还是新兴事物,是否专门针对网购征税,还需进一步观察网购的发展趋势。 

网购征税争议不断

5月初,美国参议院正式通过了一部《市场公平法案》,如果法案最终在众议院通过,就意味着电商无一例外需要缴纳网络购物销售税。在经过一轮又一轮激辩之后,美国的网购将很可能进入新的征税时代。

事实上,不仅美国,网购征税话题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曾引起争议。尽管1998年OECD国家对电子商务征税原则达成一定共识,即传统商业的原则应该同样适用于电子商务环境,但网购的飞速发展正在让这一共识打上问号。

从中国来看,网购的发展速度正引领全球,网购消费增长的速度正在大大超过传统消费。普华永道发布的一份报告称,中国消费者的网购频率领先于全球平均水平,在中国,58%的受访者每周至少网购一次,而全球的平均数为29%。

对于消费者而言,价格优势是网购相比传统消费最有吸引力的因素之一,而这种差异某种程度上来自税收的差异。事实上,对于网购征不征税的讨论,实际上是消费模式的改变下,如何利用税收杠杆保证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

网购与实体买卖一样征税

2011年,武汉国税局曾对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征税430余万元,武汉国税局表示,在武汉的营业额达到起征点以上,即淘宝皇冠级以上网店都将被纳入该市税收征管范围,这在当时曾引起一番讨论。

事实上,我国对网购征税并没有改变现有征税的框架,也就是并不是不对电商征税。对电商而言,如果相关的收入未达到起征点则不用缴税,达到了就要按照相应的规定,缴纳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

阿里巴巴集团相关负责人曾介绍,目前淘宝网95%以上都是小卖家,也就是在缴税的起征点以下。从天猫注册用户看,一般拥有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才能注册天猫的卖家,属于“大卖家”,其网购部分与实体店销售部分合并缴税。

事实上,网购征税在技术上并不难,利用现有的税制框架即可完成。每个企业的规模、成交量等都会在网络上留有详细的数据,而获得这些数据在传统商业中需要税务机关付出较高的征管成本,但在虚拟交易中可能更容易。

专门针对网购征税时机未到

今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有观点认为这是为网购征税做准备。但税务总局随后表示,网络发票的推行是为使用电子发票奠定基础,而非针对网购。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目前,世界各国的税制设计都是从实体买卖出发,是否应该专门有针对网购的税制设计,还要看网购在今后的发展趋势,目前这一趋势在中国还有待观察,所以还未到出台专门税收的时机。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说:“网络销售征税的确有合理性,但目前中国的网络销售主要以小额为主,征管成本会较高,网络征税时机上还未成熟,而不征税对于推动个体社会成员创业、创新和社会经济活力有利。”

业内人士指出,从未来的发展看,消费者网购的意识会更加理性,不单是以价格作为选购的唯一标准,会更看重品质和服务,而税收要着眼长期,网购在中国毕竟还是新兴事物,还未定型。(半月谈网/记者 何雨欣 侯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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