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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不提倡不鼓励拆并村庄、不得强制农民搬迁上楼

2020-08-01 17:07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记者:范钟秀

7月31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对近日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作出说明。

据了解,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历时较长,面广量多,问题突出。十九大以来,各地各部门开展“大棚房”、“违建别墅”等专项整治,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现象并没有完全止住,再不坚决遏制,就会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陈尘肇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次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下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就是要从堵和疏两个方面,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现象蔓延,同时,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建住宅的合理用地需求。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简单明了方式,列举当前8类典型的乱占耕地建房违法情形,既是公开宣传,也是明确信号,更为各地依法严肃处理提供基本遵循。

农村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之风为何屡禁不止?症结在于其中有不少合情合理但不合法的情形。究其根由,既有地方政府的原因,也有政策设计方面的原因。陈尘肇将其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没规划、缺计划,有的地方多年未批新的宅基地;二是计划指标政策不够明确,存在截留、挤占和挪用;三是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包括耕地)审批层级高、周期长、材料多;四是农户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五是有的宅基地申请条件互为前置,存在政策“打架”现象。

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同时着眼于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合理建房需求、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大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起草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其精神可归纳为3句话,即“计划单列、审批下放;规划管控、统一占补;一户一宅、注意分户合理性”。

该通知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采取措施,保障户有所居。

此外,该通知还特别强调,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陈尘肇表示,各地要按照通知精神抓好落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严格保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从源头上解决违法乱占耕地建村民住宅问题。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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