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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发文激活“数据要素”

2023-02-06 10:16
来源:半月谈网

参会者在数博会上了解智慧城市治理中心 陶亮 摄

半月谈记者 孙 好

数据,正日益成为经济活动中重要的生产要素。不过,与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不同,数据要素一直是个神秘的存在。近期,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我们来看一看,我国将如何完善数据基础制度,以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

数据产权“三权分置”

产权安排是生产要素最基础的制度安排。与其他要素不同,数据要素在产权上具有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制度框架难以覆盖。

《意见》对这一关键问题进行了明确,分别界定数据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各参与方享有的合法权利,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

对承载个人信息的数据,《意见》要求推动数据处理者按照个人授权范围依法依规采集、持有、托管和使用数据,规范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不得采取“一揽子授权”、强制同意等方式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对于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意见》鼓励公共数据在保护个人隐私和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形式向社会提供;鼓励探索企业数据授权使用新模式,发挥国有企业带头作用,引导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发挥带动作用,促进与中小微企业双向公平授权,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让数据合规高效流通

不同于传统的生产要素,数据要素价值想要得到真正实现,高效的流通必不可少。交易仅是数据流通的一种方式,数据还可以通过共享、开放、数据服务等方式实现流通。

价格机制是数据流通的基础。《意见》支持探索多样化、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定价模式和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用于数字化发展的公共数据按政府指导定价有偿使用,企业与个人信息数据市场自主定价。

在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和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方面,《意见》要求在智能制造、节能降碳、绿色建造、新能源、智慧城市等重点领域,大力培育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产业化数据商,鼓励多种所有制数据商共同发展、平等竞争。

总体来看,无论数据流通还是数据交易,均以合规为基础,以高效为目标。合规的要求可以转化为对数据来源、数据用途、数据流转过程的规范化;高效的要求则可以转化为进一步对数据交易场所统筹建设和数据流通标准引领作用的提升。

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

当前,在数据要素的分配、治理、安全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难点、堵点。数据权益,谁去主张?数据治理,谁来负责?数据安全问题,谁去发现?《意见》给出了答案:发挥市场和社会的力量。

一是建立兼顾效率与公平的数据分配制度,防止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意见》提出统筹兼顾效率与公平,发挥市场配置和政府调节“两只手”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数据要素资源配置,防止大型企业利用垄断地位和资本实力挤占中小企业市场。完善数据要素收益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二是系统设计治理机制,化解数据领域开放与安全之间的冲突。《意见》提出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一方面,坚持改革、开放和创新,积极对接和引领国际高标准数字规则,不断提升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治理模式,破解开放与安全的二元悖论,推动形成高效、安全、有序的数据流通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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