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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共同富裕,要做好五件事

2021-01-12 09:46
来源:半月谈网

李实

上世纪80年代,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提出,第一步“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第二步“实现共同富裕”。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实现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目标。到2019年底,我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中等收入人群超过4亿人。

在此基础上,中国开始谋划“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战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远景目标。这意味着我国开始走上“共同富裕”的新征程。实现共同富裕需要进行科学而又周密的路径设计,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需要全社会齐心合力推进。

第一,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实现二者之间的新平衡。

不言而喻,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包含两个层面的意义,第一是富裕,第二是共同分享。这意味着富裕是第一位的要求,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但人均GDP仅居于全球中位数水平,与富裕社会的目标仍相差甚远。我国到2035年力争人均收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这意味着在未来15年中经济仍要保持较高速增长。在国内外发展环境充满越来越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不能不说是一个考验。

在劳动力供给相对趋于稳定的情况下,保持较高速经济增长只能依靠劳动生产率提高,只能依靠不断的创新和技术进步。这些都离不开激励安排进一步完善的分配制度,离不开充分考虑各种生产要素贡献的分配制度。也就是说,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需要实行一定程度的收入再分配,但这样的制度安排必须把握好分寸尺度,以不伤害经济发展效率为原则。换言之,关键在于寻求经济发展中公平与效率的一种新平衡。

第二,准确理解共同富裕的含义。

首先,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富裕”,不等于“财富均等”。即使到了实现了共同富裕的阶段,收入和财富差距依然存在,只是与现在的分配格局有所不同,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每个人的收入和财富都达到生活水平上的富裕标准;二是收入和财富差距与现状相比明显减小;三是基本消除不合理收入和财富差距。

其次,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从2021年起,我国将迈入这一征程的第一阶段,目标是“取得实质性进展”,而非一蹴而就实现最终目标。

第三,进一步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导致收入和财富分配差距过大的重要因素是个人发展能力的差异,特别是人力资本积累的差异。受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分配不均衡的影响,不同人群在获得发展机会上有所不同,直接影响到收入水平和财富积累差距的产生。因此,保障人力资本积累的公平性是缩小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差距的最重要途径。

中国收入差距研究近期成果表明,个人学历差别对工资收入分配的影响越来越大。这种差别不能简单归因于个人努力,更受不同成长环境及其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影响。特别在儿童成长阶段,家庭条件和社区环境对一个人的发展能力影响甚巨。因此,实现公共资源分配均等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不能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必须落实在具体行动中。

第四,以人的生命周期为参照平衡发展与共享的关系。

人的一生经历3个阶段,用通俗的话说,即成长学习阶段,工作阶段,退休阶段。3个阶段对效率与公平的要求有所不同,工作阶段更应该强调效率,就业者获得收入和公共服务主要取决于其能力和贡献,不言而喻,必须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

成长学习阶段正是人力资本积累阶段,也是个人发展能力提升的关键期,对公共资源和服务依赖更显著,这个阶段需要坚持公平优先原则,特别需要均等分配教育资源和医疗资源,令人人享有更为均等的发展机会和条件。公平优先原则同样适用于退休阶段。

第五,进一步理顺分配秩序,让分配结果更为合理。

近几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虽然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但差距仍处于高位水平,城乡之间收入差距仍需要进一步缩小,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仍需要大幅度增加。中国仍然没有摆脱一个发展中大国具有的发展不平衡的基本特征,仍然没有改变很大部分人口为低收入人群的格局。在走向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挑战。

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收入再分配政策体系,是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选择。在再分配领域,重点是强化税收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缩小社会保障制度的差异性,加大对低收入人群和相对贫困人口的转移支付力度。(作者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责任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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