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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靠实体清单:制裁制度有必要

2020-10-14 09:52
来源:半月谈网

徐飞彪

2020年9月19日,中国政府公布《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引发全球关注。这是我国首次公布相关“不可靠实体”认定标准,预示今后中国将更多启用法律与经济金融武器,以捍卫国家利益和本国居民合法权益,影响深远。

中国制裁制度的重要组成

本次公布的不可靠实体清单,是指“不遵守市场规则,背离契约精神,出于非商业目的对中国企业实施封锁或断供,严重损害中国企业正当权益的外国企业组织或个人”的清单。一旦外国实体被列入该清单,中国将依法对其经济、金融等相关活动进行限制或制裁。这是“中国版”制裁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此之前,中国也有一定形式的对外制裁名单,比如恐怖组织与成员名单,但主要是落实国内反恐法规和配合国际反恐行动而制定的。反恐清单与不可靠实体清单都涉及维护国家安全,都要动用经济、金融等制裁手段,但两者有别:一是法律依据不同。反恐清单的制定依据主要是反恐法以及国际反恐条约等相关国际法,而不可靠实体清单的制定依据是对外贸易法、反垄断法、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目的有所不同。反恐清单的目的是打击恐怖主义,而不可靠实体清单的目的除了维护国家安全,还包括维护我企业和公民正当权益(如防范中国实体遭遇国际断供、封锁等)、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规则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机制等。

属国际通行做法

中方的做法并非特例,而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和国际政治常见的手段。据美国智库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不完全统计,1914年至2000年间,全球共发生174起国际制裁,且发生的频率呈上升之势。另外,由于对外全面、全员制裁的成本和难度不断升高,以及为了避免全面制裁对无辜百姓的连带性伤害,制裁越来越小型化、精准化,制裁清单也由被制裁国家清单(美国至今仍保持),更多地变成实体(公司、组织和个人)清单。

迄今,几乎所有大国都有对外制裁机制。美国立国至今不过200余年,发动了全球一半以上的制裁行动。其余制裁“大户”包括英国、法国、俄罗斯等,一些国际组织如联合国、欧盟、非盟、阿盟等也是国际制裁重要发起者。

其中,美国对外制裁的法律、机制和实践是最充足的。其制裁理由多种多样:一些制裁是战争的辅助,包括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封锁与禁运;“冷战”结束后,战争性制裁大幅减少,取而代之的是防止核武器等扩散、反恐、捍卫人权与民主、禁毒、反腐败甚至环保等相关的制裁。不同性质的制裁,所制定的清单不同,相应的执行机制也不同。纵观美国近些年的所作所为,可以发现其对外制裁实质上已沦为推行意识形态和价值观、维护全球霸权的工具。

捍卫我国家利益与安全

《规定》的制定是中国不得已的选择。早在2019年5月,中国商务部就明确宣布,中国将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近两年来,世界局势加剧动荡,单边与保护主义盛行,国际多边治理机制面临冲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已对各国正常国际交往和跨国商务活动带来巨大负面冲击。尤其特朗普执政以来,美国将中国列为首要战略对手,为遏制中国和平发展,维护美国世界霸权,美单方面对华发起规模空前的贸易战,并对中兴、华为等我科技企业进行打压围堵,对我国家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在此背景下,中国不得不拿起法律武器,制定并出台该《规定》,以震慑对手,捍卫我国家利益与安全。

该《规定》是对我国对外制裁制度和国家安全机制的重要补充和完善。随着中国国际地位不断提升、在海外的利益日益广泛,通过该《规定》,中方将有更多外交手段维护本国利益免受侵害。同时,中国的不可靠实体清单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相关清单有质的不同,中国不强推价值观与意识形态,不谋求霸权,限于捍卫国家利益和我企业与公民的合法利益,且我国多次声明坚持对外开放,捍卫国际自由贸易体系,因此,公布该《规定》,有利于稳定我与外国实体的关系,维护世界繁荣与稳定。(作者系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金砖国家暨G20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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