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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跃必成”的律界传奇 记岳成律师执业40年

2020-06-08 11:43
来源:中国网

中国网6月5日讯(记者孙灵萱)岳成,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首届全国十佳律师。自1980年从事法律职业起,他一路稳步前行,不但亲历了中国律师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也参与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探索与实践。他孜孜以求地攀越一座座高峰,他胸怀感激,不负众望,现如今,“岳成”这个名字,俨然已成为社会公认的品牌。

四十年来,岳成律师书写着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和使命。他以严谨、智慧依法辩曲直,以善良、真诚仗义论是非,缔造了“每跃必成”的律师传奇。

农民家庭出身,先做律师后学法

非同一般的专业能力

1948年11月8日,岳成出生在黑龙江省海伦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是地道的农民,一个字不识。1966年,他因为赶上了“文化大革命”,一夜之间被挡在了大学的门槛之外。被迫放弃了学业,回家务农。之后他做代课教师、进入林业中学教书、进入县城化肥厂工作、进入海伦现民政局工作……

1980年,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第二年,在黑龙江省海伦县民政局工作的岳成被调入海伦县法律顾问处,领导动员岳成说:“国家现在需要律师,你去做律师吧!”尽管当时岳成没有任何法律专业背景,但还是心向往之,只经过了两个月的速成培训班学习,他就被“赶鸭子上架”,当上了律师。

初涉律师行业的岳成展现出了非同一般的专业能力。他不仅是优秀的民事案件代理人,更是令人敬佩的刑事案件辩护人。刚踏入律师这一行业时,岳成主要靠自学,每天一大早他就起来背法条。当时用的还是1979年颁布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其中《刑法》共192条、《刑事诉讼法》共164条,他都能背下来,当时正是中国恢复律师制度的第二年,整个律师界从人才到经验都是亟需填补的空白,他决心从空白中起步,去学习、去填补,天助者自助也,从业三年后,他以黑龙江省绥化地区第二名的成绩考上了吉林大学法律系的本科函授班,开始全面、系统地学习法律。

律师行业的实践性使岳成一方面对书本着魔,另一方面又陀螺般旋转于大小案件之中。虽然岳成这种先做律师后学法的情况是历史大环境造成的,但他反而觉得这样也很好,这使得他非常珍惜得之不易的学习机会。此外,因为之前有过三年的实践经验,所以在听老师讲课时他能够带着问题去听,并在实践中体会老师所讲授的法学原理,因此,他对法律条文理解得更加深刻。

回忆大学5年的函授学习,岳成说:“我那时感受真不一样,上大学使我提高了法律理论知识水平,在求学的5年当中,对中国的法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也懂得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

从县城到省城到京城

成立律所,“全国十佳律师”美名扬

1986年,岳成被调入黑龙江省会哈尔滨市,继续从事律师工作。1987年,黑龙江省发生了震惊世界的大兴安岭特大森林火灾,岳成律师受聘为以玩忽职守罪被起诉的秦宝山辩护。经过走村串户的多方调查,他掌握了大量的案情材料,并在此基础上精心准备了辩护意见。庭审辩论阶段的五个多小时里,岳成提出了50多条无罪辩护意见,与公诉人针锋相对。此案虽然最终以秦宝山有罪而结案,但岳成的滔滔雄辩,据理力争,赢得了人们的赞誉和媒体的关注。他为此案所作的“万言辩护词”被收入《中国律师文书样本大全》。

1992年,在震惊省城的痘猪肉一案中,岳成为一审败诉的省兽检所打二审,针对对方代理人所说的“痘猪肉经过无害化处理就不再是痘猪肉,就像病人治愈后就不能叫病人一样”的辩词,岳成反驳道:“列宁说过,打比方不是证明,任何比喻都是有缺陷的。是的,有病叫病人,无病的不能叫病人。但是痘肉永远是痘肉,无论经过怎样的处理也还是痘肉,这是常识。”岳律师继续阐述道:“法律是分层次的,对方援引1959年颁布的《四部规程》不能对抗国家新颁布的《食品卫生法》。”二审法院终于纠正了一审的错误判决,维持了省兽检所对呼兰肉食加工厂的处罚决定。这场官司的胜诉已远远超出了它的法律意义,广大消费者吃上了放心肉后拍手称快,人们说:“岳成是我们健康的保护神。”

随着国家对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改革,经过反复思考,岳成律师辞去了公职,当时他是黑龙江省第一个辞去公职的律师,有人劝他保留公职,但他却没有什么犹豫,兴奋地两宿没睡着觉,在1993年以他自己的名字创办了黑龙江省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岳成律师事务所。从此,开启了与律师事务所共同发展的新篇章。

凭着精湛的业务水平,在1994年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省律师协会三家联合举办的黑龙江省首届“十大优秀律师”评选中,岳成以群众票、政法票两个第一,专家和评委两个满分的好成绩荣登榜首。1995年,他又被司法部评为首届“全国十佳律师”。

“受人之托,终人之事”,“以信接人,天下信之。”不负当事人的委托,不辱没法律的尊严,这是岳成的办案原则。为了准时出庭,那一年,他曾在腿摔伤的情况下,让人背着上了火车。1993年,为了人和公司被三菱公司起诉的那场电梯购销、安装纠纷,他三天三夜在哈尔滨和山西沂州之间往返奔波,回哈后,未敢休息,第四天又登上了飞往上海的航班。身体的劳顿,换来的是当事人满意的结果,最终,原告不但没有要回22.7万美元的电梯款,反而主动来哈向被告人和公司赔偿了10万美元,并撤回起诉。

岳成不仅以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服务,更以无私奉献的大爱温暖了当事人。岳成经办的案子,若因当事人家庭生活困难交不起代理费的,他不但免费为其代理,而且有时还慷慨解囊,提供路费。

岳成以良好的服务信誉,高水平的服务质量,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法制日报》、《中国律师报》、《人民司法》、哈尔滨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生活报》等10多家新闻单位先后报道了他的事迹和成就。

1996年,岳成的律师事务所在黑龙江省办得有声有色,但他并不满足于偏安一隅,心中更大的理想使他毅然决然地要把律所开到北京去。不是在北京开分所,而是把总所搬到北京去!机遇与挑战是并存的,在实现“76年进县城、86年进省城、96年进京城”的三级跳的同时,他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北京律师,强手如林。一个外来户,既非海归、也不是“学院派”,既不“拜码头”、也不守“规矩”,虽有首届“全国十佳律师”的头衔,但北京的客户并不熟悉,想闯出一番天地,其辛苦可想而知。好在时值长子岳运生也已毕业进入律所,父子二人就这样开始了在北京的创业之路。

多年来,岳成始终坚持大案小案齐办,刑案与民案并举,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他眼里,案件没有芝麻与西瓜之分,只要能捍卫法律尊严,能维护公平、正义,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体现律师的社会价值,他就去做。

为崔永元代理维权案

人格魅力征服央视名嘴

从1997年上半年开始,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节目主持人崔永元,被华麟集团的“美福乐”盗用肖像和名誉,在全国九十多家电视台播出了近万次广告。

崔永元满怀苦恼地找到了岳成,岳成答应为崔永元免费代理这场官司。为了准备打好这场官司,岳成率领同事们熬了整整7个晚上,困了就住在办公室里。

开庭前一天,一个很有来头的中间人找到了崔永元,说“法院我们全都弄好了,肯定判你们输。如果你现在撤诉,不和我们玩命的话,我们还可以同你谈条件”。

崔永元十分愤怒,立刻给岳成打电话,倾诉此刻的心情,并一再叮嘱:“你现在在哪儿呀?明天要开庭了,你要有心理准备。”

岳成却答道:“我在理发馆刮胡子啊,咱得保持律师出庭的好形象。你不用管那些,踏踏实实睡你的觉。”

2000年12月7日,崔永元诉华麟集团案正式开庭。在法庭上,整个诉讼过程中唇枪舌剑,岳成的话句句说在理上,慢慢占据了上风。2001年2月20日,法院判决崔永元胜诉,华麟集团赔偿崔永元名誉损失费人民币10万元,连续7天在中央电视台道歉。崔永元认为这是岳成给他的最好的生日礼物,并决定把这10万元捐给20个交不起学费的大学生。

事后崔永元说:“我当时接触了很多律师,有的还是很有背景的律师,他们告诉我这件事情通过关系可以搞定。岳成恰恰就不是这样一个律师,岳成公开地说我不走关系,我不靠关系,我打官司就靠证据,就靠法律本身,这点就特别吸引我。他还说过,我是个农民律师,只想踏踏实实办好每一个案子。最让我感动的就是他的宽容,让我多站在被告的角度去看问题。所以我觉得他不仅是我这个案子的律师,而且又是我的朋友、我的兄长,对我来说还是个普法者,希望我通过这个案子知道更多的法律知识。”

随后,在机缘巧合和努力下,岳成代理了著名相声演员姜昆被诉侵犯名誉权案、歌手田震名誉权案、原河北省副省长丛福奎受贿案、《秋菊打官司》原作者陈源斌名誉侵权案、《浏阳河》词作者徐叔华著作权案、联合国“世界和平使者奖”获得者李晓华名誉权侵权案、国家文物局被诉打捞甲午海战“致远舰纠纷案等全国闻名的案件……慢慢地,岳成律师和岳成所的名气也随着这些案件越来越大、越来越响。

2001年5月18日,中央电视台《东方之子》栏目对岳成进行了专题报道。这个从黑土地走出的农民之子正式升华为享誉全国的东方之子。

坚持“三不原则”的传家宝

坚持文化当先行,创百年律所

岳成自执业以来,始终坚持着“三不原则”,即不给回扣、不给介绍费、不给找关系走后门,坚定打官司就是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而不是打关系。

建所以后,“三不原则”便从岳成律师的个人执业准则变成了全所律师都自愿遵守的执业准则!岳成所始终坚持着“三不原则”,在实际运营中,岳成所只依靠合法手段进行宣传,通过高质量的服务水平扩大影响力。建所以来,岳成所一直平稳、安全、脚踏实地的发展着。可以说,“三不原则”是岳成所长久而稳健发展的基石,是岳成所最宝贵的“传家宝”。

“之所以坚持‘三不原则’,是因为我坚信,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靠法律和证据完全可以赢得诉讼。”岳成如是说,“虽然不走后门,但该赢的官司我们大部分都赢了。所以现在我才敢说:打官司是打事实、打证据、打法律规定,而不是打关系。如果像社会所流传的那样‘没有关系就打不赢’,岳成所发展不到今天。”

不仅坚持“三不原则”,建所以来,岳成一直十分重视律所文化的培植和发展,也十分注重培养员工对律所文化的尊重和认同。岳成认为,“律所文化是所里每位律师共同拥有的信念,每一位律师都觉得它理所当然。”岳成深知,文化是律所的灵魂,是构成和提升律所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力量,要创百年律所,文化必须先行!

在岳成律师丰富执业经验的指导之下,岳成律师事务所已形成一套体系完善、内容丰富的独特律所文化。

岳成喜欢对联的对仗工整,更喜欢对联的警世省身。为丰富律所文化,律所醒目处多悬挂岳成精心布置的对联。进入岳成所,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门上的对联,“上联是:天道酬勤,凡事需要努力。下联是:心存敬畏,规范自己言行。横批:有志者事竟成”。

文化不单单是外在的表现形式,更重要的是其中所蕴含的精神和信念。正是凭借着对自己信念的坚定与执着,岳成越过了一个个激流险滩,以自己的本色造就了属于自己的律政传奇。

作为岳成所的领路人,岳成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真诚的服务理念,带领岳成所制定出本所的“宪法”——“六大纲领”。

2020年是岳成律师事务所建所27周年。1月-2月,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召开第一次合伙人会议,会议回顾了建所二十七年辉煌历程,决议岳成所将始终坚持理念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品牌自信、传承自信、服务自信。

悬挂在接待区最显著位置的岳成所“所训”

秉持职业道德,摆好心态服好务

岳成所法律服务新标准——“感动服务”

岳成经常会问各位律师,律师应以怎样的态度对待客户?律师的职业道德是什么?岳成认为,职业道德和服务理念是律所的重要文化之一。为了培养每一位律师的正直与正义观,让每一位律师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岳成所“所训”应运而生。现在,悬挂在岳成所北京总所接待区最显著位置的岳成所“所训”,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服务理念作了言简意赅的概括:

我们的座右铭: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是成功之本。

我们的职业道德:律师挣人家钱是‘乘人之危’,人家摊事才找你,我们要拍良心服好务。

我们的竞争原则:不说其他律师的坏话,不说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坏话。

我们的信念:胸怀感激、心存敬畏、竭诚服务、伸张正义。

岳成要求每一位律师诚实、正直、富有同情心,要求大家认识到律师挣人家钱是“乘人之危”。律师作为法律服务的提供者,绝对不可以像旧社会的棺材铺老板那样,为了发财而盼望顾客越多越好。

曾经,山西阳泉一位当事人因为500多万元的税收纠纷找到岳成,要告当地政府。岳成分析案情后,坦诚地劝慰当事人别打官司,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事项。当事人很奇怪地说:“我问了那么多律师,都劝我打官司,只有您劝我不要打官司。”后来经过和当地政府的沟通,纠纷果然得到了圆满地解决。当事人特别感激,要送岳成一辆车,被他婉言谢绝了。

岳成指出,对律师而言,“拍良心服好务”意味着当诉讼“送上门来”,具有职业道德的律师一定要敢于拒绝“收入诱惑”而真心实意站在当事人立场为其提供最佳选择。

建所以来,在岳成的鞭策下,岳成所的服务准则从“无过错服务”发展到“满意服务”,但岳成对服务准则的要求并未止步于此。2013年,正值建所二十周年之际,岳成动员全所总结过去二十年经验、教训,凝结提炼出岳成所法律服务新标准——“感动服务”。自此,岳成所始终坚持用实际行动落实“感动服务”。并向第一次来所的当事人推出一分钟问候。

正是这种高标准、严要求使得客户对岳成所的服务水平满意度不断提升。

全国最美家庭

执业四十年来,热心公益

践行社会责任,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执业四十年来,岳成一直不忘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岳成的指引下,岳成所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也始终践行着一个大所的社会责任。

捐资助学,回报社会。岳成个人已累计捐资800万元,以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26所大学法学院设立了奖教金、奖学金,助力高等教育中法律人才的培养,鼓励、帮助广大师生更加积极有为,投身于法律事业,成为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栋梁之才。岳成提出,在2023年岳成所成立三十周年时,至少再捐200万元用于法律人才培养。岳成还担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兼职教授。

自2010年7月22日开始,每两周开办一次“法律大讲堂”。到目前为止,“法律大讲堂”已经成功举办了两百六十余期,内容涉及公司治理、房地产建设与开发、劳动用工、合同、婚姻家庭等方面,社会反响良好,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

岳成所出资制作了公益网络普法短剧《律师岳家军》,以生动有趣的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已播出两季24集,总点击量超2000万次。

为了践行社会责任,岳成积极倡导法律援助工作,岳成所每年都会为很多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代理费用。

律师世家照片

修身亦齐家,律师世家的掌舵人

法律顾问找岳成,律师界的岳家军

在岳成的带领下,岳氏家族成就了真正的律师世家!所谓“世家”,旧指门第高贵并且世代相沿续的人家,今指以某种专业世代相承的家族。在专业领域,“世家”一词蕴含着时间的积淀,代表着血脉的传承,更传达出一种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而在中国,律师制度在改革开放后才得以恢复,传统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松散的组织模式似乎又注定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自身利益的关切会远远大于对律师事务所的投入。而这似乎预示着在中国,律师这个行业也许根本就不可能有“世家”的概念。但随着2014年首届全国十佳律师岳成的堂孙女岳婷取得律师执业证并正式投身律师行业,岳成家族成为了真正的律师世家。在岳成的带领下,岳成家族中目前已有四代律师同时执业。

“我们的法治环境确实是越来越好,要不然我能让我的孩子当律师吗?我四个孩子全是律师,不但他们当律师,他们的孩子也要当律师,我们家第二代、第三代都是律师,律师是一个好职业,这是我坚持的”。作为律师世家的掌舵人,岳成传承着律师世家的初心,更道出了律师世家传承的社会基础——“国家兴,律师兴”。

2016年9月25日上午10时,岳飞铜像(按杭州岳庙岳飞塑像比例制作)在岳成所落成,岳飞铜像底座105厘米,两侧的楹联由70多人参与撰写:上联:精忠报国,武穆精神传千古,岳母刺字耀天下;下联:律师世家,扫尽人间莫须有,正义担当法中华。

“习近平主席说过:‘精忠报国是我一生的目标’,我及我的子孙秉承‘精忠报国’之志,打造百年律师大所,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岳成律师如是说。

如今,为了给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岳成亲自带队,打造了一支业务专精、纪律严明的“律师岳家军”。2020年2月,岳成所品牌推广口号最终敲定,“法律顾问找岳成,律师界的岳家军”,这简短有力的口号,是岳成执业多年的自信,也是对每一位当事人的郑重承诺;这铮铮诺言,是岳成对法律服务始终坚持精雕细琢的价值理念,是岳成追求卓越的创造精神,精益求精的品质精神,也是客户至上的服务精神。

四十年的律师执业历程,四十年的创业史、奋斗史、发展史,是岳成律师跟随中国法治进程共同发展的见证,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诠释,也体现了岳成律师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发展意识。

律师岳家军所坚持的信念——胸怀感激、心存敬畏、竭诚服务、伸张正义!这十六个字,是岳成所每一位律师所恪守的职业道德,更是岳成律师修身齐家,传承律师世家之精髓,守卫法治与正义的立足之本。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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