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国政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
进入新时代,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时刻离不开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选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实践成果,衔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新政策新法规,回应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新时代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也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供了制度保证。
以什么样的标准选人,选什么样的人,历来是干部工作的首要问题。新修订的《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提出,在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时,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这“五关”,既是对一段时期内选人用人领域某些不良现象的纠偏,也为新时代选用好干部树立了标尺,必将有力促进选人用人工作的精准化科学化。
政治标准是衡量党政领导干部的第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选拔任用干部,首先要看干部政治上清醒不清醒、坚定不坚定。”政治标准最本质的要求,就是忠诚,忠于党、忠于人民,要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选人用人严把政治关,就是要深入考察其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防政治上的“两面人”,从“入口”确保党政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人无德不立,官无德不为。领导干部身处重要岗位、肩负重大使命,个人言行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讲政德,过品行关。近些年来,一些官员纷纷落马,除了理想信念出现偏差,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德和品行出了问题。德才兼备,方堪重任。选人用人严把品行关,就是要深入考察被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行,特别是要加强对其工作时间之外表现的考察,注重了解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其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德为才之帅,才为德之资”。在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面对纷繁复杂的形势变化,特别是新理念新技术等带来的新挑战新问题,领导干部除了要有品德,还必须克服能力不足、“本领恐慌”,做到本领过硬,有“两把刷子”。德才兼备,历来是我们党选用好干部的重要原则。做好新时代的选人用人工作,必须坚持事业为上,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切实把好能力关,把那些能力突出、业绩突出,有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的优秀干部及时用起来。
推动事业蓬勃发展,需要良好作风打底。破解繁重复杂的改革发展稳定难题,容不得半点虚头巴脑的“花架子”。广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敢于斗争的勇气、愿意啃硬骨头的担当和务实过硬的作风。《条例》指出,要深入了解被考察对象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只有把好作风关,才能选出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好干部。
“政者,正也”。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从政的法纪红线和道德准则,也是新时代好干部的重要标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新征程上,消极腐败的风险将长期存在,领导干部必须常怀敬畏之心、永葆清廉本色。《条例》在廉政情况考察方面,将具体要求细化为“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十六个字。选人用人严把廉洁关,就是要深入了解被考察对象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等情况,切实筑牢防止干部队伍腐化堕落的第一道防线。
“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选人用人严把“五关”,必须严格遵守考察程序,细化考察方案,真正做到察细、察真、察实。有关部门应当坚持知事识人,把功夫下在平时,全方位、多角度、近距离了解干部。在考察过程中,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特别是要注意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既听其言、更观其行,既察其表、更析其理,全面真实掌握领导干部的过“关”情况。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切实做到严把“五关”、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必将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编辑:范钟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