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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评论 | 强化优先意识,做好“三农”工作

2019-02-13 09:23
来源:半月谈网

李国祥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并继续作为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成为关键词。

把“三农”工作放在首位,是我国革命、改革和发展取胜的重要法宝,也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教训。相比工业化和城镇化,目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相对滞后,仍然是现代化的短腿短板。尽管从农业社会走向现代社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但这并不意味着农业农村的“消亡”。西方成熟的现代化国家,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我国发展到同样水平时,仍然有约3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建设好农村、发展好农业,使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是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内在要求。

当下,做好“三农”工作更具紧迫性。今明两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历史交汇期。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中央要求,必须充分认识做好当前“三农”工作的特殊重要性,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政策导向,切实稳住“三农”这个基本盘,突出抓好“三农”工作各项硬任务的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到2020年承诺的农村改革发展目标任务。

可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有着深远的战略考量。如何优先?就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人、地、钱等现实难题,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求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强化党政一把手责任,把年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三农”工作队伍中,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

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最重要的是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按照三权分置放活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深化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资源要素优化配置。

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必须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不足矛盾,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此,要坚持财政优先保障,改变地方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农业农村比例不高的做法,并通过财政投入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

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就是按照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针对农村公共服务突出弱项,参照城镇标准加快建设。特别是,要优先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优先实施健康乡村计划,积极引导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参加职工社会保险,基本实现参保计划农民全覆盖,实现农民老有所养。

中央已经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面做出了表率,每年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三农”工作,进入新世纪已连续出台16个中央一号文件强化顶层设计,优先保障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预算支出。然而与中央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一些地方不重视农业农村发展,更不要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了。

为什么会如此?这与一些地方领导的发展观念直接相关。一些地方片面地认为工业化和非农化才是发达的标志,将农业视为落后产业;一些地方片面地认为城镇化才是现代化,农村最终要“消亡”;甚至有少数地方领导曾经提出,要消灭农业农村。

不必讳言,农业农村发展,其资源要素的经济贡献相对较小。对地方来说,发展农业农村更多时候是需要给予支持、帮扶。而非农产业发展,则带来税源,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因此,在一些人看来,农业农村发展是负担,非农发展才是财富。这是不少地方领导发展观念偏向城市、偏向工业的直接诱因。

此外,一些地方不重视农业农村发展,还与考核体系直接相关。相对于工业项目、城市建设动辄十亿甚至百亿的投资,农业项目多是“小打小闹”,几千万元投资就算多的;还要与众多农民打交道,费时费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却很有限。在以“GDP论英雄”的考核指挥棒下,地方领导不重视“三农”不足为奇。

乡村振兴,农民是主体,领导干部是关键。中央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正是对当前一些错误观念和做法的提醒。各地领导干部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优先意识,切实把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要充分认识农业农村发展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意义,彻底扭转重工轻农、先城后乡的思想观念;要制定具体措施,保障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这四个方面的优先不打折扣;要完善考核办法,让各级领导干部踊跃投身广大农村建功立业,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更大的步伐。(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编辑:李力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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