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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

2023-04-24 11:32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记者 孙好

4月22日是第54个世界地球日。当天,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地球日主场活动上,自然资源部宣布我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我国首次全面完成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全国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15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300万平方公里,占陆域国土面积的30%以上;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5万平方公里。

在全球各国仍面临环境污染、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等严峻挑战的当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明确了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也筑牢了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绿水青山,红线守护

在已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基础上,我国创造性提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2017年2月7日,中办、国办公布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与制度建设正式全面启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

2018年5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要求:“要加快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条红线。对突破三条红线、仍然沿用粗放增长模式、吃祖宗饭砸子孙碗的事,绝对不能再干,绝对不允许再干。”

2019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夯实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基础。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极脆弱,以及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主责部门,自然资源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牵头部门主责,会同生态环境部、林草局等部门,结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编制,完成了全国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并上图入库,作为项目用地用海审批依据。

生态保护红线这样划定

自然资源部空间规划局局长张兵介绍:“此次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坚持应划尽划与实事求是相结合,以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科学开展‘双评价’工作,将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极脆弱区识别出来,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这样的划定原则,我国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分布在青藏高原生态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区域,覆盖了绝大多数草原、重要湿地、珊瑚礁、红树林、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绝大多数未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还与各地自然地理格局相匹配,有的省份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比超50%,有的省份不到10%。红线包括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面积约180万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地外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及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生态极脆弱区域约85万平方公里;其他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约50万平方公里。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自然守住安全边界和底线的同时,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成为各地不断探索前行的坚定举措。

目前浙江、江西、上海、山东、安徽、四川等省份已出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细则文件,其他大部分省份的相关文件也已在征求意见或即将出台。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明确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矿业权、人工商品林及水电、光伏设施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要求。

未来,自然资源部将定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评估,依托国、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升动态监测预警能力,促进部门联动协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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