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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终身从业禁止令”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

2022-11-17 14:03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评论员 吴文诩

1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一起猥亵儿童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法院还禁止王某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教职人员实行“终身从业禁止”的案件,“长牙”的法律再次用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花朵和希望。近年来,一些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频频进入公众视野,很多恶性事件常常发生在学校、幼儿园、以及校外培训机构等地方。参与教育教学的从业人员,本应学为人师、行为典范,但极个别混入其中的不法分子却践踏底线,不仅给当事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也损害了教师队伍在社会中的美好形象,挑战了法律和道德双重底线。

划红线是为了树底线,惩治犯罪更应预防犯罪。为切实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突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保护,搭建起未成年人保护的“隔离带”和“防火墙”,除了从严从重惩治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犯罪行为,全社会都持续不断织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网。从2015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设“从业禁止”开始,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再到三部门新近联合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一条条法律红线的出台,震慑了不法分子,也在不断明确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底线。

有了“长牙”的法律,后期执行还应从严执行、严格监督。法律人士指出,从业禁止的执行,依照规定应由公安机关来执行。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的人违反法院判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给予处罚。终身从业禁止令从无到有,具体执行也离不开全社会的严格监督。对于任何胆敢试图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一经发现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才能让从业禁止令落在实处,不给坏人留下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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