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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指能否成拳?基层治理考验部门协同能力

2022-07-26 09:43
来源:半月谈网

随着基层治理日益复杂化、精细化,部门协同治理已成为攻坚克难的常见手段,对基层治理现代化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半月谈记者走访发现,各地已建立起一些协同平台和协同机制,取得了初步治理成效,不过在协同程度、协同效率、协同责任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制约了其能效的充分发挥。业内专家和基层干部建议,建立标准化协作流程、考核指标等,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基层部门协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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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人员在给村民普及安全生产小知识 徐昱 摄

“不等式”中的协同治理短板

疫情防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基层治理中常能见到部门协同联动产生“1+1>2”的效能。但部分环节也存在协同程度低、协同效率低、协同责任不清等待补足的短板。

“1+1≈1+1”,部门间协同程度不高,“五指分散不成拳”。半月谈记者采访中发现,有的项目参与部门虽有协同形式,彼此间协作机制却未理顺,协同后仍是各干各的,不能完全形成合力,造成部分人力资源闲置。今年4月,中部地区某市人社局干部李冰被抽调到当地住建局,参与多部门协同的城市形象提升工作,然而到岗两个多月仍没下一线,只在办公室做些杂活。李冰说,部门间配合的机制没有理顺,大部分工作仍是住建局的同事在负责,其他抽调来的同事难以融入具体业务,“每天上班不知道该干啥”。

“1+1<2”,部门间协同效率低下,“一个部门干剩下部门看”。协同治理中,有的部门只是参与,热衷打卡留痕,并未对实际工作做出贡献。虽是多部门联动,工作效率却不高。南方某省一位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干部王昆说,曾有一次环保督察活动,工作小组成员涉及环保、农村、交通、林业等七八个部门,共十余人。但实际工作中,只需环保部门到场即可,其他同事只是拍照刷“存在感”。

“1≠1”,部门协同权责不对等,牵头部门成“头疼部门”。采访中,有基层工作人员反映,在项目实施中承担的责任和权利不对等,推动工作缺乏抓手,让牵头部门“头疼不已”。“50多个部门配合的安全生产项目,过半部门到期迟交、漏交材料。我们还不敢催太急,生怕对方反感,后续材料就更收不上来了。”华北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干部说,弱势部门如果作为牵头部门,就可能背上牵头责任,却没有牵头权力,只能干着急。

三个原因制约协同效能

基层认为,协同成本高、协同思想弱、监管待优化等原因,制约了基层部门协同治理效能。

——部门间协同成本较高,导致参与度和效率较低。部分工作专班、小组犹如攻坚克难的“特种部队”,但由于选人随意性较大、缺乏适当岗前培训、业务专业门槛较高等原因,部门间协同成本较高,外单位有效参与度较低。一位业务部门干部说,协同部门缺乏相关业务知识,部门联动时若想让外单位同事深度参与,就要专门对其进行培训,所需成本较高。“一是任务重时间紧,二是怕外单位同事业务不熟练出错,于是干脆少协同,自己部门干。”

——协同思想观念未养成,带着本位主义参与联动。有基层干部反映,少数人参与协同工作时,仍带着原部门的本位主义,看问题办事情不是从组织整体和组织目的出发,而是从自己部门出发,拖慢了项目整体进度和效率。王昆说,有的专班成员与原单位工作没有脱钩,一方面不能及时转移工作重心,另一方面带着临时参与的心态对待协同工作,没有养成协同工作习惯,导致协同网络不紧密,项目总有责任缺口。

——工作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牵头部门“事多权小”。基层反映,有的专班小组等协同平台中,缺乏有效的工作监管机制,仍沿用传统组织考核体系。未针对具体问题,分任务、定目标,权责不够明晰,不能充分激发参与部门的潜力。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政治学与统战理论教研部主任张亚勇教授表示,各配合部门人员进入工作专班后,常常需要两边兼顾,工作量明显增加,难免会存在抓大放小、“自己部门领导安排的活儿先干,专班的事儿后干”的心态。

优化协同机制,提升协同能力

业内专家和基层干部建议,从建立标准流程、畅通信息渠道、细化考核标准等方面入手,提升基层部门协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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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人员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隔离区域内工作 丁汀 摄

一是以协同标准化破解事务管理碎片化。专家认为,针对部门间信息融通不够、工作衔接不畅等问题,要在充分考虑专班小组工作专业性、人员适配度等基础上,建立标准化协作流程和治理机制。尤其针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性协同平台,要在平日就构建良好的多元协同治理局面,培养部门协同行为习惯,提前准备预案,畅通联动机制。

二是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搭建信息沟通平台。王昆认为,部门协同不仅要从理念上强化,也要从工具上提升,通过技术平台赋能,实现高效协同。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促进部门之间信息整合,激发各类管理资源与管理力量活力,畅通协同治理链条。

三是细化对协同治理工作组织的考核标准。一位县直机关干部表示,目前对于协同治理组织的考核基本是“唯结果论”——即只考核完成度,不考核配合度。这就会出现“配合部门不积极,牵头部门跑断腿”的情况。建议细化考核指标,将配合部门的事项配合度、小组单项任务完成度等纳入对协同治理组织的考核中,实现协同治理“1+1>2”的本意。(文中基层干部均为化名)

来源:《半月谈》2022年第13期

半月谈记者:熊家林 梁姊 |编辑:孙好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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