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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来了!科研人员“望眼欲穿”

2021-09-16 08:42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记者:谭衷

科研经费管理过于死板,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放不开手脚;报销繁琐,耗费科研人员宝贵时间精力;单位想激励科研人员,却有钱发不出……针对这些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积年困扰,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25条改革政策和工作要求,给向科技自立自强进军的科学家们送上一份实实在在的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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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研人员庆祝我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着陆火星成功 金立旺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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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四个“老大难问题”

多年来,四大痛点一直困扰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一是“分散压倒协同”,资金管理和使用过于碎片化,没有必要的整合机制;二是“合规压倒激励”,对财务合规性的关注远甚于对科研人员积极性的关注;三是“流程压倒绩效”,申报与评审流程一关接一关,唯独忽视科研成果真正绩效所在,即其创新潜力与转化前景;四是“集权压倒分权”,主要涉及经费调剂权、项目负责人的经费使用决定权和结余资金管理权。

《意见》对这四个“老大难问题”都作了回应,重点放在激励机制上,特别强调赋予科研人员经费管理更大自主权,涉及科研人员十分关注的经费管理灵活性、资金拨付机制、间接费用比例、经费报销、绩效工资和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一系列问题。尤其重要的是,《意见》进一步明确项目负责人可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强调“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并提出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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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员在进行有害生物检疫鉴定 郭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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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权到底体现在哪里?

《意见》围绕“四个扩大”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扩大预算编制自主权,扩大预算调剂自主权,扩大经费包干制范围,扩大结余资金留用自主权,让科研人员放开手脚,避免突击花钱等问题。

“有钱可以发”: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此外,科研经费拨付制度也有所优化,尤其强调合理确定经费拨付计划,根据不同类型科研项目特点、研究进度、资金需求等,制定合理拨付方案。

“有钱应该发”: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将项目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也就是说,科研项目聘用人员的“五险一金”均可以从科研经费中列支。

防止“有钱发不出”: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分配绩效工资时,要向承担国家科研任务较多、成效突出的科研人员倾斜,探索对急需紧缺、业内认可、业绩突出的极少数高层次人才实行年薪制。《意见》提出,可以在全球范围内遴选顶尖的领衔科学家,赋予其在国家战略方向内定题、选人、用钱的自主权,并给予持续稳定的科研经费支持。

科研人员啧有烦言的结余资金管理,《意见》也提出改进措施,规定在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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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科研人员报销不再难

科研经费报销烦琐被认为是科研经费管理的一大苦事,耗费了科研人员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意见》充分考虑到科学家这一痛处,提出3种解决方案。

一是全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意见》明确,要全面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确保每个项目配有相对固定的科研财务助理,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不再让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报销上花费精力。

二是改进财务报销管理方式,切实解决科研人员“找票”“贴票”等问题。比如,项目承担单位主办会议时,可以在会议费中报销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员的交通费等。另外,项目承担单位可实行包干制,对国内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

三是推进无纸化报销,让数字信息多跑路、科研人员少跑腿。《意见》提出加强科研经费报销的信息化建设,明确推进科研经费无纸化报销试点,选择部分中央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纳入电子入账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推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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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科研经费管理安全使用

科研经费管理政策不断松绑,怎么提高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呢?《意见》从监督检查方式、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结果应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监督检查机制。

在监督检查方式方面,《意见》强调加强审计监督、财会监督与主管部门日常监督的贯通协调。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实行随机抽查、检查,推进监督检查数据的汇交共享和结果互认。减少过程检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的效率。

在监督检查责任方面,《意见》强化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责任,项目承担单位要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

在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方面,《意见》明确将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失信情况,纳入信用记录管理,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追责和惩戒。此外,还会探索制定相关负面清单,明确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禁止性行为,有关部门据此审查,对尽职无过错的科研人员实行免责,顺应科研活动规律,有效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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