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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泄露个人信息,仅靠“自罚”解决是不够的

2020-05-08 12:57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评论员 杨建楠

5月6日下午,脱口秀演员池子(本名:王越池)在微博发文称,在与上海笑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笑果文化”)的经济纠纷中,发现对方非法获取自己的中信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作为案件材料,并因此发出律师函。7日凌晨,中信银行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

▲图源@中信银行微博

另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中信银行擅自提供个人信息查询服务并非首次。其太原分行曾在2018年遭行政处罚,处罚原因是“未经同意查询个人或企业信贷信息”。该行被罚款50万元,直接责任人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移送公安机关。

虽然事情已经有了阶段性的处理结果,但绝不能简单翻篇,草草了事。一方面,中信银行的行为恐怕不只是其在公告中所说的“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这么简单,而是涉嫌违法,且一犯再犯,情节恶劣。

另一方面,池子此次的遭遇只是信息泄露问题的冰山一角。不只是银行为了“配合大客户”出卖其他客户的隐私,售卖明星航班行程、酒店信息、身份证号等的灰色产业链同样一直存在。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截至4月30日,微博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已处罚售卖明星隐私账号441个。而普通人同样饱受个人信息泄露的困扰,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电信诈骗……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这类问题。

特别是当今信息传播手段日趋多元化,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就不再只是点对点传播,而是点对面地传播,其传播效力可能呈几何级指数增长,进一步扩大了对受害人产生的负面影响。

面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池子作为公众人物,尚且能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发声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对于成千上万的普通人来说,遇到这种情况恐怕只有忍气吞声的份。而且,在此次维权中舆论再次走在了法律前面,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维护个人隐私权的困难以及违法成本之低。

此次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绝不能以中信银行的“自罚”收场。“罚款50万元,直接责任人被移送公安机关”,中信银行早有前车之鉴,但依然再次逾越法律红线,如果后续不能对其依法惩处,很难震慑那些同样侵犯他人隐私的组织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将此案件作为典型案例,依法惩处,以儆效尤。同时,也应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提高违法成本。此外,银行、通信、酒店、中介等大量接触个人信息的行业,应加强自律意识并建立起业内的监督机制,守住职业道德底线,避免出现为配合大客户而牺牲“小客户”权益的违法行为。

维护个人隐私任重道远,行业内的自省和法律上的管控一个都不能少。未来,还需各方齐抓共管,守护好每个人的“秘密花园”,让法律的完善程度跟上科技进步的速度,也给予信息化社会中的人们更多安全感和幸福感。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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