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少子化、老龄化趋势加剧的背景下,保障癌症患者的生殖权利不仅关乎个体幸福,更关乎人口高质量发展。
如何为更多育龄女性留住生育希望?近日,由中国人口学会指导、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主办的“生育友好型社会构建下的癌症患者生育力保护启动会”在京举行,多位专家共议如何为更多女性筑起一道“生育力保护墙”。
生育功能损伤:癌症患者的困境
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癌症患者的生存率显著提高,但治疗带来的生育功能损伤却成为许多育龄女性的困境。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理事长杜芮指出,每年新发癌症病例中,有相当大一部分育龄女性在治愈后因放化疗、手术等面临无法生育的困境。这不仅是个体的生命缺憾,也关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尽管中国乳腺癌患者5年生存率已超80%,但治疗中的环磷酰胺等药物对卵巢功能损伤较大,许多患者在治愈后错过最佳生育年龄。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内科治疗中心主任马飞分享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年轻乳腺癌患者因治疗后无法生育,面临婚姻破裂的危机,甚至产生轻生念头。
“我们治好了她的病,却未能守护她的人生愿望。”马飞说,乳腺癌患者中,40岁以下女性有50%关注生育问题,但最终生育者不足5%,生存与生育的平衡亟待解决。
生存与生育兼得:多学科协作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王建六团队提出“子宫内膜癌保育治疗4R理念”,即通过逆转肿瘤、保留器官、重塑功能、完成生育这四个步骤,尽可能保留患者的器官功能,最终实现生育愿望。
王建六说,不同妇科肿瘤患者获得保育治疗后,应进行个体化综合治疗策略。如,子宫内膜癌患者主要采用以药物保育为主的保育方案;宫颈癌患者根据不同阶段采用不同保育手术,治疗重点是优化手术方案和保障生殖功能;卵巢癌患者需要在手术时保留卵巢,并在化疗期间接受预防治疗,以防药物对生殖功能的损伤。
“一个好医生要能挽救生命,还要能最大限度保留患者的功能。”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妇产科学系主任马丁介绍,在宫颈癌领域,该团队研发的“三价治疗性疫苗”,通过激发免疫系统清除癌前病变,实现无创治疗。
针对局部晚期宫颈癌患者,新辅助化疗联合免疫治疗的总有效率达97%,其中40%的患者可实现病理缓解,为保留子宫生育功能提供了可能。
“科技需与多学科协作结合。”国家癌症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流行病学研究室主任赵方辉举例说,乳腺癌患者治疗周期长,易错过最佳生育年龄,而动态调整治疗方案、结合辅助生殖技术,可帮助患者实现“生存与生育兼得”。
保护生育力: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
保护生育力不仅是医学问题,更需政策支持和社会合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肿瘤患者的生育力保护是不可或缺的一环。”中国人口学会秘书长庄亚儿建议,将肿瘤生殖医学纳入国家生育支持体系,并完善医保覆盖,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2024年,中国癌症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与亚虹医药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宫颈癌防控全链条建设和“生育友好宫颈健康关爱行动”公益项目,在防治宫颈癌的同时,尽可能保护女性生育能力。
“消除宫颈癌与保护生育力从来不是非此即彼的选择。创新技术的价值在于惠及患者,政策的温度在于守护希望。”亚虹医药创始人、董事长潘柯呼吁,建立更包容、更前瞻的产业生态,让生育友好型创新技术加速落地。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魏丽惠则呼吁加强筛查和早期干预。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妇科主任医师华克勤指出,医疗机构应将生育力保护纳入质控指标。从癌前病变治疗开始,医生应询问患者生育意愿,并提供个性化方案。
科普宣传同样关键。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生殖医学中心主任杨慧霞说,一些患者因认知不足放弃生育机会,甚至一些产科医生对肿瘤患者妊娠风险也存在误解。需建立全国性注册研究平台,通过大数据追踪可以妊娠的肿瘤患者远期结局,为临床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中,癌症患者的生育权保护既是医学命题,更是文明标尺。
从技术创新到政策完善,从多学科协作到社会倡导……在健康中国与人口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这场关于生命与希望的守护行动,正汇聚更多力量。
策划:陈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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