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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海关:18条意见助力外贸企业战疫情稳生产

2020-03-19 12:00
来源:半月谈网

杨帆 邵琳 刘英霞

为帮助外贸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日前,山东临沂海关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18条意见,从简化通关流程、降低企业成本、落实减免税政策、支持外贸新业态等方面助力外贸企业战疫情稳生产。

“零延时”“绿色通道”

助力通关提速增效

实施预约加急通关,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实现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及其生产原料即到即提,紧急情况下可先登记放行货物再补办相关手续。对确需查验的,优先安排查验,全力保障快速高效规范验放进出境货物,确保通关“零延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实行“先放后检”“即报即放”“即查即放”,全力保障生产和恢复生产必须的原材料进口。

以疫情防控为目的进口特殊医疗物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口岸海关凭主管部门证明直接验放。简化医疗器械监管,对于捐赠医疗器械,暂停捐赠医疗器械海关备案登记,对于涉及个人防护的医用口罩等物品,特事特办,快速放行。对进境旅客携带个人物品中涉及疫情防控物资的,在自用合理数量范围内适度从宽。

加快对进口农产品食品申请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随报随批。开辟农产品、食品进口绿色通道,实行24小时预约通关,需现场检查的,无需企业书面申请,现场即可安排优先实施检查,未见异常的快速放行;发现疑似病虫害特征需送实验室检测的,优先安排检测。

同时,鼓励企业以电子支付方式缴纳税费,倡导企业“自助打印”原产地证书;对需要提交纸质单证的通关业务,暂可通过微信、邮箱等方式提供,待疫情过后补交纸质单证;单证签发业务力争做到“一次办理、一次办好”。针对性、临时性调整风险布控水平,最大限度降低进出口货物查验率。优化查验方式,提高先期机检和非侵入式查验比例,可在条件允许情况下不到场实施查验,对于需要送实验室检测的,可凭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快验快放,进一步降低送实验室检测比例。

“一企一策”

精准帮扶企业复工达产

形成工作专班,确保“一企一档、一企一人、一企一策”,对收集到的企业问题,能直接解决的,快速解决;实行按时销账制度,确保每个问题有始有终,按时完成。通过12360海关热线、微信公众号响应企业诉求。

加工贸易企业延迟复工造成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可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加工贸易手(账)册项下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集中内销等手续的,允许企业先行办理相关业务,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

全力做好进口捐赠防控物资免税工作,创建涵盖品名税号、构造原理等六项申报要素的减免税商品信息资料库,实行预审核作业模式,大幅提高审批效率和准确率。积极推广自报自缴、关税保证保险等改革措施,实现税收征管的前推后移,有效缓解特殊时期企业资金压力。

此外,严格落实《关于防控疫情做好报关和纳税服务的公告》(海关总署2020年第18号),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定并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无法在规定时间申报的,免征相应期限内的滞报金。

做好“数据+研究”

支持外贸新业态

大力支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推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新兴业态扩大发展,加大电商及冷链肉类商品的招商力度,服务招商引资和产业升级。充分利用进口肉类指定监管场地,积极规划设立进口冰鲜水产品、生鲜水果、粮食指定监管场地,促进进口冷链食品保税加工产业园建设。

同时,充分发挥“数据+研究”作用。做好防控物资的进口数据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完整、准确、及时;密切监测疫情对进出口贸易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及时开展预警分析。充分发挥临沂海关商城监管部门地理优势,方便周边企业就近通关、就近查验、就近获取检验检疫单证及原产地证,降低企业交通成本。同时,对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综合保税区企业优先开展AEO培育、优先认证,增加AEO企业数量,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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