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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检察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2-01-01 17:45
来源:荆楚网

会议现场。图片由通讯员提供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李秋晨 实习生相荣 通讯员李雯艳、魏秋晨)12月27日,襄阳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会试点工作会在老河口召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犯罪结构发生明显变化,严重暴力犯罪与重刑率下降,轻微犯罪与轻刑率上升。为更好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推动诉源治理,根据襄阳市检察院的安排部署,2021年3月,老河口检察院开始探索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联合该市政法委、公安、社区(村)等,根据案情确定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的类型、时长和考察期。社会志愿服务完成并考察合格后,检察机关再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襄阳市检察院认为此项探索有利于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也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推广。襄阳市委政法委亦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襄阳检察机关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方案(试行)》方案。

据了解,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认为所办案件符合《工作方案》适用范围的,向犯罪嫌疑人制发《社会志愿服务相关事项告知书》,犯罪嫌疑人自愿进行社会志愿服务的,可启动该程序。

在社会志愿服务完成后,检察机关将根据村(社区)、派出所、警务平台等志愿服务接收单位出具的评价意见及抽查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百分制评分,嫌疑人社会志愿服务合格,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未按要求完成社会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志愿服务不合格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工作会上,老河口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简乐伟通报说,截至12月22日,社会志愿服务时长完成并考察合格的有70余人,正在进行的有6件7人,从社会志愿服务完成情况来看,未出现社会志愿服务不合格情况。

老河口市酂阳办事处酂南社区书记杨丹说,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开展以来,到社区进行志愿服务的犯罪嫌疑人均表现良好,在志愿服务结束后多名犯罪嫌疑人表示以后仍会坚持到社区进行志愿服务,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修复了受损社会关系,缓解了社区人少事多的矛盾。

“检察机关的创新举措,既为全市创建工作增添了特色亮点,也为其他牵头单位树立了标杆典型。”襄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龚云涛在讲话中指出,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基层社区等部门要认真落实会议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襄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梁莉指出,召开此次会议,是为了进一步凝聚合力,在全市推广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并将其作为检察机关与相关单位一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的亮点品牌工作去打造,力争成为全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的亮点项目。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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