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珙县位于川、滇、黔三省结合部,是乌蒙山连片扶贫开发县。近年来,珙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实施精准监督,通过实施“阳光阵地、阳光履责、阳光信访、阳光监督、阳光治理”等一系列“阳光工程”,破解基层纪委履责难题,不断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珙县纪委监委干部到乡镇调研
“阳光阵地”确保“纪委有形象”
标配硬件:一个标准阵地“看得见”。每个乡镇补助10万元,在乡镇政府办公区底楼并排设置信访举报来访接待室、纪委办公室、谈话室“三室”,集中办公,统一纪检文化风格,配齐设施设备,极大方便群众举报反映,纪委威严感、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
提升软件:一支高效队伍“建起来”。每个乡镇配备5名纪委委员,明确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为专职纪检干部,另外再确定一名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实行单列考核,打造高效队伍,强化人才支撑。
“阳光阵地”的打造,不仅改变了以往乡镇纪委力量薄弱、场地不固定的问题,还彻底扭转、快速提升了乡镇纪委形象面貌,从阵地建设入手,推动纪检工作不断规范化、标准化。
“阳光履责”确保“过程有规范”
记一本履责台账。建立履责台账,坚持一事一记、动态更新。同时,建电子台账,及时录入、更新,可通过要素输入进行搜索和查询,真正实现“一键查询”。
定一份职责清单。建立乡镇纪委班子、书记、副书记、委员责任清单,并上墙、上账,实行挂图作战、挂账销号,确保明责、履责、考责到岗到人。
绘一套规范流程。用形象直观符号标识绘制通俗易通、易操作的流程图,全景呈现工作推进环节、步骤、程序,为纪委履责提供遵循。
制一张业务模板。从版记、内容、结构等方面谋篇布局,制成格式统一、要素齐全、内容精炼、表述得当、结构完整的标准模板,履责行文可直接套用、“填空式”完善内容。
“阳光履责”的实施,有效避免了过去因工作能力或态度不佳而导致的程序错误、管理混乱等问题,促使各级纪检机关与纪检干部责任更明确、管理更科学、履职更规范。自实施以来,全县共建立规范化标准化县级流程图15个、乡镇流程图10个,县级文书表册模板21个,乡镇文书表册模板24个,职责清单及制度11项。
“阳光信访”确保“举报有通途”
“三化”夯基。围绕阵地、队伍、业务全面夯实信访举报工作基础,确保阵地标准化、队伍专职化、业务模式化。县纪委实行接访场所与机关办公场所分离,乡镇纪委单设信访举报接待室;明确信访专职人员,增大乡镇纪检干部考核中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权重,实施提质增能工程,打造能力强、业务精的专职专业队伍;制定文明接访准则,汇编《珙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办理工作手册》,辅以实践培训,最大程度保证办信规范化标准化。
“两分”提效。探索信访举报分流办理、分类处置、分步告知的信访举报“两步曲”,压实办信责任,提高办理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按业务内和业务外分流,实行“双转双签”,执行“一催二督三问责”督办制度和实行“一案三查”,倒逼责任落实;按初信初访和重复访分类,初信初访坚持15个工作日内“快查快结”,重复访坚持约谈找因、复核查漏、会商排疑、包案化解“四步办结”。
“三告知”反馈。对信访举报问题办理情况实行受理告知、核查告知、办结告知“三告知”,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信访举报办理反馈机制,努力把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以告知促公开、公正,以公正树公信,进一步有效解决越级访、重复访、多头访问题。
2018年,召开职工会反馈涉及多次重复匿名举报情况4次;召开院坝会、座谈会反馈涉及集体访、区域性匿名信访举报情况20余次。通过“阳光办信”,信访举报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办理信访举报满度率超过95%。
巡场镇桂花坳社区居民查看社区居务公开情况
“阳光监督”确保“群众有参与”
推行“阳光决策”,解决村级决策“不民主”的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程序,发挥村监督委员会、村纪检小组作用,推动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规范公开。今年以来,全县259个村纪检小组,监督村级决策815次,监督村务公开8轮2072次。
执行“阳光事务”,解决村级事项“不公开”的问题。明确对涉及上级政策、项目部署及实施方案、落实举措等,均采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分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真实、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定期通报村务公开情况,倒逼村务按要求规范公开。今年以来,通报3次,涉及28个单位241个问题。
落实“阳光财务”,解决村级财务“不透明”的问题。全面推行“村财乡管”和“一月一报账、一月一公开、一季一抽查、一年一审计”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级资金使用抄告备案制,推动村级财务制度化、规范化、阳光化。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县农业局等单位组织检查村级财务公开情况18次,交办整改问题226个。
打造“阳光干部”,解决干部履职“不廉洁”的问题。建立村(社区)干部亲属信息备案制,凡涉及村组干部直系、旁系、姻亲、干亲等享受扶贫政策的,除按一般程序申报外,须将人员信息进行单独公示并注明关系。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登记备案村(社区)干部1280人,单独公示享受低保、困难补助等信息775条。
开展“阳光评议”,解决干部履责“不到位”的问题。对村(社区)干部实行“日常监督+年终考评”评议制,设村级(含社区)纪检监督小组,对村(社区)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建设等事项加强监督,乡镇纪委每年度组织对村(社区)干部进行考核,结果记入村(社区)干部廉情档案。
实行“阳光在线”,解决村务公开“监督难”的问题。投资179万元,全覆盖规范改造村务公示点,在全县17乡镇259个村务公示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全程在线监督各村(社区)事务公开情况,推动涉及项目实施、资金划拨等内容及时、规范公开。今年以来,通过村务在线监督发现并查处问题3件5人,党政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2人。
按照《珙县基层“阳光监督”实施办法》,珙县全覆盖推进实施的“六个阳光”,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强化基层“一线”监督,真正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
“阳光治理”,确保“源头有防治”
全方位打造“直通车”。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四位一体”信访举报渠道,全覆盖设村(社区)纪检监督小组,挂牌履责,广泛收集基层社情民意,打通群众监督“最后一公里”。
全覆盖织密“监督网”。强化党内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职能监督、综合监督,加强支部纪检委员建设,运用“违法信息交互平台”,深化基层村务“阳光监督”,办好“问廉在线”节目等,构建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全天候劲吹“廉洁风”。突出抓好经常性廉政宣传、廉洁提醒、警示教育,开展“传优良家风、树廉洁新风”系列活动,打造廉政文化长廊、公园、广场等,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营造浓厚廉洁氛围,增强党员、公职人员廉洁自觉,有效防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促进党员、公职人员自觉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从源头上减少基层信访举报量。(毛天彬 曾洪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