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的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成为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大关注重点。当前稳步推进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将让百姓受益几何?又带来哪些改革红利?
1994年分税制后的一次重大调整
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和3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此次改革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二是调整征收范围,合并后的国税地税机构将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其中,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三是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此次改革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国税地税机构的合并,这是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后对税收征管体制的又一次重大调整。
在当时背景下,作为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国地税机构的分设有利于保证中央政府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征收,同时加强地方税的征收管理,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提高“两个比重”的目标,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顺利运行发挥了应有的历史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完善,国地税机构分设的弊端也逐步显现。
两套税务机构不仅导致税收征管的成本比较高,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也就是“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
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营改增”全面试点改革完成后,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税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退出了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税制改革的推进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为进一步减轻法定税负创造条件
首先,国地税机构合并的同时统一征收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税务机关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中专业化征管机构的优势,有利于优化政府职能配置,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也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必然要求。
其次,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和调整征收范围可以为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缴纳各项税费提供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这不仅可以大幅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同时也为纳税人在不同区域的税负公平奠定了征管基础,对于维护市场统一、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再次,此轮改革带来的征收能力提升有助于缩小法定税负和实际税负的缺口,这将为进一步减轻法定税负,提高我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创造条件。尤其是在当前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养老基金筹资压力持续增加而社保基金名义费率偏高,企业用工成本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由税务机关统一征收社保基金将为降低名义费率,实现负担公平和扩大就业创造条件。
最后,国地税合并将为税制改革的推进奠定更好的征管基础。我国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改革要推进综合申报和专项附加扣除,这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流程的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国地税合并将为上述改革提供更为坚实的征管保障。
未来将释放更多改革红利
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正稳步推进,市县等国税局、地税局的合并预计将很快完成。组织机构的合并只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开端,未来的改革预计将围绕以下内容不断深入推进:
一是在组织机构合并的基础上首先推进对纳税人服务项目和流程的统一,尽快实现国税地税办税大厅、电子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点等对外服务平台和窗口的整合,让纳税人尽早感受到国地税合并带来的红利。
二是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各项非税收入,尤其是各项社保基金的征收职责交接工作。税务机关要按照税费“同征同管”的要求,充分发挥税务机关专业化征收机构的优势,将税收收入与非税收入的征收流程进行有机整合,切实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收率。
三是推进合并后税务机关数据的大集中和信息系统的统一,这是国地税机关在组织机构合并的基础上建设优化、高效、统一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的信息和技术基础。
四是要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机构合并的同时,突出风险管理和专业化导向,不断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持续推进组织机构设置、业务流程和人员配置的优化。
五是细化、明确国家税务总局与省级政府的具体管理职责,统筹兼顾中央和地方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项目的征管,建立健全与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和适当下放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相匹配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