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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章程!宪法在治国安邦中不可或缺

2018-07-26 11:06
来源:半月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宪法具有政治性和法律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我国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重要的政治纲领和政治宣言。我国宪法确认了国家的根本道路和政治方向,确立了国家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是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另一方面,作为根本法,宪法是法治体系的根基,是“一切法度之根源”,是立法、执法、司法的根本法律依据。因此,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从政治的角度看,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保障了国家各项工作沿着既定的道路和目标前进,避免了在各种大是大非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我国现行宪法实施以来的实践证明,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有力坚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实践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从法治的角度看,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各项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发挥宪法作为根本法的作用。作为根本法,宪法必须被实施,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宪法实施的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把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翟国强)

责任编辑:郝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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