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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新政:参保人可选中医定点机构

2022-12-05 19:38
来源:半月谈网

今年10月,广州市出台了新的《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规定》以及广州职工医疗保险筹资、待遇政策和就医管理等配套规范性文件正式落地实施,广州医保也将迎来一系列变化。其中,在就医管理方面,新增中医选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门诊选点无需先“小点”后“大点”、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发展、打通就医渠道、推动“互联网+”医疗的发展、优化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等变化引人关注。

广州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原来选择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可多选定1家中医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并允许持外配处方到指定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同时,取消现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需先选定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再选其他医疗机构的选点规定,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规定》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发展,方便基层就医。将实现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镇卫生院与村卫生站,按照统一的选点进行管理。参保人选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就医机构后,也可以就近前往该就医机构一体化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站)门诊就医,保障居民就近就医。

《规定》明确打通医联体内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渠道,参保人员在医保医联体内实行统一选点就医,即医保医联体内的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视为1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联体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视为1家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广州医保进一步优化现行医保“互联网+”复诊相关就医规定,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为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员提供医保互联网复诊服务,将逐步实现医保互联网复诊服务范围从一类门诊特定病种扩大到所有门诊特定病种。

此外,进一步优化参保人员办理零星医疗费用报销需提交的资料,切实减材料、增便利。同时,将医疗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申请时限从1年延长至3年。

作者:易葆君

来源:穗医保宣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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