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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探索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新模式

2020-11-11 09:46
来源:半月谈网

刘一鸣 刘学 高云鹏

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法院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基层法院,说他特殊是因为一个县区级法院却管辖着三个经济蓬勃发展的新区:日新月异的金融与商业中心郑东新区;高科技企业孵化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南省对外开放前沿阵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这三大区域面积共517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计298万,大小企业148200多家,其中仅世界500强企业就126家,国内500强178家。地盘大、人口多、企业多,案件数量自然日益增多,常常领先中西部地区大多数基层法院:2012年收案量首次突破10000件,2015年达到36963件,2019年创历史新高78815件。

按说,案件多,需要的法官就多,然而,谁又能想到,按照上级批的编制,这个基层法院员额法官仅仅只有35名,就这35名员额法官,每个员额法官其团队年均结案数常年保持在1000件以上,连续数年在全国法院系统位居第一,涌现出了一等功臣、巾帼英雄陈晓菲等一批办案能手。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视察该院时曾指出:郑州高新区法院在案多人少矛盾特别突出的情况下,在司法改革精神鼓舞下,不断调查研究、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一系列司法改革经验,值得深入总结和推广。

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郑州高新区法院竟能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许多人可能会想到是否“萝卜快了不洗泥”呢?恰恰相反,他们高质量的审判经受住了时间的检验,他们的创新模式得到了国家、省、市相关领导的高度评价。郑州高新区法院是如何克服审判力量严重不足的困难,取得审判的高质量与高效率呢?正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新亭所总结的:郑州高新区法院始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将高效的目标、创新的理念融入到干事创业的各个方面,内部挖潜、外部借力,打造出推进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高新”模式,已经成为河南省基层法院的一张亮丽名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左一)调研高新区法院审判团队建设工作

以诉源治理为目标,多元化解,精准发力,全力促进辖区社会和谐,减少社会矛盾。

2012年5月,新郑市法院院长靳四梅调任郑州高新区法院,上任伊始,她就召集党组一班人统一思想:案件并非越多越好,如何做好诉源治理,减少社会矛盾,将案件数量降下来才是关键。而诉源治理,仅仅依靠法院一家之力是远远不够的,如何外部借力,借助社会力量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减轻诉讼压力,促进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成为郑州高新区法院能否从案件大潮中成功突围的关键点。

目标明确了,方法自然就有了。高新区法院第一时间成立了诉讼与调解对接中心,四处奔走、广泛联络,向地方党委汇报、寻求支持,与辖区行政机关、法律院校、民调组织、行业协会等协调沟通,召募人民调解员、律师志愿者入驻法院,成立专业调解队伍,着力打造集诉前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志愿者调解于一体的多元纠纷解决平台,利用社会各界力量化解社会纠纷,调处社会矛盾,减少诉讼压力:

2012年,成立诉讼与调解对接中心,开始借助社会力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当年化解纠纷826件,取得初步成效;

2015年,诉调中心与法官工作室对接,逐步形成法官指导调解员开展调解并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当年调处纠纷3876件,司法确认2612件,成功经验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广;

2016年,设立金融、家事和交通事故审判法官工作室,专司审判金融、家事和交通事故纠纷,实行“法官工作室+诉调团队”审判模式,每个法官工作室由一名法官负责,做到诉前调解、财产保全、司法鉴定、速裁和审判一案到底,打造年均千起案件专业化审判团队,其中金融审判工作室陈晓菲法官年均结案4000多件,受到了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胡道才院长多次到金融法官工作室进行指导和调研,并嘱托她保重身体,再创佳绩;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胡道才院长 (中)指导高新区法院繁简分流工作

2017年,建立郑东新区如意湖办事处矛盾化解中心、高新区梧桐办事处综合治理分中心,让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协同化解社会矛盾;

2017年,引入公证机关开展诉前调解和司法协同送达工作;

2019年,率先开启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派驻审判团队到河南省工商联合会指导矛盾化解中心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零距离指导、一站式确认,受到了中小企业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

一个个清晰的时间节点,一步步紧锣密鼓的布局,高新区法院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入探索,强化多方联动,各类纠纷化解因子被激活,一张更大更密的矛盾化解网络正在织就。

2020年4月正值疫情期间,房屋租赁合同矛盾多发,高新区法院与河南省工商联紧密配合,成功对河南省第一例因疫情引起的租赁纠纷进行了调解并线上司法确认,成为指导疫情期间此类纠纷的典型案例。手握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当事人李某激动地说,“别人都说打官司很难,需要很长时间,非常麻烦,可我没想到高新法院这么高效,仅仅一周就调解成功,还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我非常满意。”

以繁简分流为契机,精准施策,快慢分道,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做到案结事了。

为切实提升办案效率,高新区法院对案件实行衔接递进、多层过滤的分流机制,形成快慢分道的分流体系。在诉讼与调解对接中心,案件经过调解,部分纠纷得以化解,当事人满意而归;部分案件虽没有调解成功,但明确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固定了双方的争议事实,确定了双方的送达地址,就有助于立案人员实现纠纷繁简分类的第一次分流,有助于法官快捷高效地做出裁判、案结事了。

2020年1月,全国人大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试点改革工作,河南省郑州和洛阳两地市成为试点,郑州高新区法院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志增院长的指导下,很好地抓住了这次契机,大胆开展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提升小额速裁程序适用率和非诉程序适用率,缩短办案期限,优化营商环境。例如,立案庭对于法律关系简单、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案件,以及金融、追偿和交通事故类案,确定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办理,实现电子卷宗线上流转,直接转交立案庭的速裁团队,减少案件流转时间,一步到庭、当庭宣判,确保一个月内审结。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志增院长(左三)调研高新区法院速裁工作

截至今年10月1日,法院7个速裁团队审结案件多达10312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62%,案均审理时间只有21.2天,审判效率提升显著。常年参与法院诉讼的招商银行郑州分行资产保全部总经理赵峰领感触颇深:“以前法院案多人少,一个案件从立案到判决怎么快也需要三到四个月,我们催也催不出来。现在繁简分流了,20天就可以拿到判决了,真是没有想到呀。”

对于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复杂案件,立案庭则在随机确定承办法官后,第一时间流转案件。审判团队则会根据诉前调解员的建议,进行精准辨识,实现第二次分流:法律关系清晰、双方争议焦点明确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二个月内办结;发回重审、新类型和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则适用普通程序,由专业化审判团队精磨细审。

强化诉前阶段化解矛盾和延伸服务的多重功能,成为繁简分流工作的重要一环。为此,他们专门抽调业务熟练的法官助理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要求诉前调解时一并完成诉前鉴定、财产保全、固定送达地址和无争议事实等审前准备工作,制作审判要素表和调解流程表,做到矛盾争点清晰明了、调解流程有始有终。

明确的职责分工,规范的流程管理,使得审判程序提前“布局”,有效保障,为案件甄别繁简程度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也为审判环节实现一步到庭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同时,有了财产保全和司法鉴定的“加持”,诉前调解成功率也得以明显提升,目前已经达到26%,显著地超越了诉中调解率。

以量化考核为手段,明确职责,奖优罚懒,全方位提升工作积极性,保障改革成效。

靳四梅院长常常讲道:一个人的努力是加法,一个团队的努力是乘法。要有所突破,就要打破传统思想,结合法院的实际情况,高新区法院组建了以员额法官负责制为核心、其他审判人员相辅助的新型审判团队,实现办案团队化。

2013年,就陆续出台《“主审法官工作室”实施办法》《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诉讼法律文书签发权限》《执行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等配套文件,组建35个新型审判团队,由一名主审法官配备四名法官助理、书记员,将法官从繁忙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司审与判的核心事务,负责开庭、合议、法律适用和签发文书,辅助工作则由团队中的辅助人员完成;同时明晰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文书签发权限,实现“监督与放权”并重,建立院、庭长全面监控审判节点及审判质量的新型监管方式。2014年6月,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到河南调研时,对这种放权而不放任的新型审判团队改革表示了充分肯定,称赞其引领司法改革潮流。

新型审判团队的建立,极大地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各个团队在统一的监管模式下,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协作风格,解放了团队力量,迸发出了强大的生命力,真正地产生了乘法效应,多达20个审判团队年均结案超千件,审判质量、效率双双提升。

郑州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新亭(左一)看望陈晓菲法官

改革的道路,从来都不是坦途。虽然团队办案如火如荼,但辅助人员的大量流失却长期困扰着高新法院。受编制所限,高新区法院辅助人员基本来源于劳务派遣。低收入、无归属感、晋升无望,让辅助人员流动性很大,常常是审判团队花费几年时间才培养出一个合格的司法辅助,转瞬间就被别人“挖了墙角”。如何保持司法辅助队伍的稳定性、激发辅助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又成为高新区法院党组新的课题。

郑州高新区法院靳四梅院长(中)和员额法官合议案件

2018年,在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的大力支持下,高新区法院打破传统,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度,采用“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的发放模式。按照奖勤罚懒、量化管理、基本保障、优化绩效的原则,依据审判执行团队的工作业绩核算绩效工资,再由员额法官确定团队内每一名辅助人员的工资数额,用量化得分确保结案多的团队和辅助人员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用好质效调控加减项,用质效扣分确保案件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用质效加分确保案件社会效果有所增强。这项举措有效提高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和积极性,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工作热情,让高新区法院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职业化司法辅助队伍,保证了大量审判执行任务的顺利完成。劳务派遣人员司文娟2012年进入法院,现在通过双向选择,成为一名院领导的法官助理,每月辅助法官结案30件以上,这项制度让她的绩效能够满额,工资收入超过个别正式干警,她对现在的处境十分满意:“作为一名女性,我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但生活的压力也需要我有足够的收入。以前的收入只是最低工资,让人感觉不到一点职业尊荣感,好多次都想到了辞职,换个工作。现在好了,有了绩效工资,只要我努力,就可以拿到更高的收入。凭能力挣钱,一个字——爽。”

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工作室工作掠影

郑州高新区法院面对逐年攀升的收案数量,在审判人员没有有效增加情况下,不畏艰辛,砥砺前行,不等不靠,积极探索破解案多人少矛盾的良方,该院的有益尝试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也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据悉,上级法院正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增加审判力量,分流案件等方式,切实缓解该院的办案压力。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郑州高新区法院从来没有停止过探索的脚步。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他们带着必胜的信念、昂扬的斗志、以文明高效不断实践,用创新理念反复锤炼,全力书写着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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