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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解密中国的荣誉制度

2016-05-23 11:15 作者:王腾腾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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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对于设立国家荣誉制度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规定中第十六款:“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第八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曾经为了表彰革命战争时期军人的功绩,发扬革命传统,多次向为国家建立功勋的军人颁发勋章、奖章。同时也向在社会主义生产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者和单位集体,颁授荣誉称号、奖章和奖状。改革开放后至今,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级组织在长期的荣誉奖励实践中,形成了以颁授各类荣誉称号、勋章、奖章、奖状、证书和嘉奖令为主要内容的荣誉制度。

1950年开始授予“全国劳模”称号

荣誉称号是我国各领域最高级别的荣誉奖励项目。1950年召开的全国工农兵劳动模范代表会议,首次由中央人民政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目前,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是我国政府在为社会主义生产建设过程中做出杰出贡献劳动者设立的最高级别荣誉奖项,由国务院设立和颁授,表彰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和集体,1995年后每五年评选一次。其中“全国劳动模范”授予企业职工、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义建设者,“全国先进工作者”授予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

此外,我国现行的荣誉称号还有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三八”红旗手和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奖项,用于表彰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显著贡献成绩的先进妇女人物和先进妇女集体。

2015年所设立的“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奖励则属于勋章类。勋章是目前我国现行荣誉制度中使用最少的奖励项目,主要用于军事类荣誉奖励。除了1955年为表彰革命战争年代作出贡献的军人设立和颁授的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以及1988年设立的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勋章、解放功勋勋章等外,2011年8月1日启用的英雄模范勋章是我国目前唯一设立并颁授的勋章,根据军事功绩的不同,分为两个等级,即一级英雄模范勋章和二级英雄模范勋章。

而现行荣誉制度中使用较多的荣誉奖励项目便是奖章、奖状、证书和嘉奖令。其中奖章和证书主要授予有功个人,奖状主要授予有功集体和单位组织,嘉奖令是上级人大、党委、政府、军队、政法机关对下属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表彰的文书。

目前我国公安、武警和解放军部队的荣誉奖励规定中,大多以功绩类奖章作为奖励项目,例如一等功奖章、二等功奖章和三等功奖章。

我国现行的非军事类的奖章,主要以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道德模范奖章为主要代表。五一劳动奖章是由中国各级工会组织设立并颁授,以表彰在国家和社会各工作领域的单位和组织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职工和劳动者。

从2007年开始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活动,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的获奖者将被授予全国道德模范奖章。全国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类,每类表彰10余人。此外,我国还有大量由各级机关和部门设立的证书和嘉奖。

1978年恢复科技奖励制度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为了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我国于1950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劳模大会,首次由中央人民政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我们所熟悉的铁人王进喜就是在1959年获得了全国劳动模范的称号。评审程序实行“两审三公示”制。“两审”是指初审和复审,初审以省一级为单位,将各地推荐候选人上报全国劳模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或中华全国总工会进行资格预审,然后再在省一级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再报筹委会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三公示”是指评审过程中要求分别在本单位、本地区和全国进行逐级公示。

1960年,全国妇联决定在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五十周年的时候,表彰1万名妇女先进人物和以妇女为主的先进集体,并分别授予“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的奖状和奖旗。

此外,针对各行各业劳动者的荣誉奖励还有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一巾帼(个人)奖、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还有教育、文艺、医学等领域的特殊奖项。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对于科技一以贯之的重视也体现在荣誉制度的建设上。

1955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奖金的暂行条例》。1957年1月,科学奖金进行了首次评审,有34项成果获奖。1963年11月,国务院发布了《发明奖励条例》和《技术改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为“发明证书”题字。
到1966年5月,批准了发明奖励297项,其中包括“原子弹”“氢弹”“人工合成牛胰岛素”等重要成果。

1978年,党中央召开了全国科学技术大会,会上隆重奖励了7657项科技成果,标志着科技奖励制度的恢复。1994年又设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国家科技奖励制度在1999年实行了重大改革。1999年,国务院第265号令发布实施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改革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五大奖项。2000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正式设立。

革命战争时期有功军人6.1万余人获授勋

1955年9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勋章命令》: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2次会议的决议,授予朱德等583人以勋章。这是国家和人民所给予的崇高荣誉。
此后,1957年6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4次会议,决定授予第二批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以勋章。6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发布了授勋命令。这一次授勋是由其他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在各地分别将各种一级勋章授予有关现役军人和有功人员。

1955年至1957年,共授予人民解放军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各种勋章103349枚,各种奖章52万余枚。其中,被授予一级八一勋章178人,二级八一勋章1467人,三级八一勋章5339人;一级独立自由勋章313人,二级独立自由勋章4152人,三级独立自由勋章31098人;一级解放勋章990人,二级解放勋章4932人,三级解放勋章54879人。授勋人数共计6.1万余人。

1987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确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获得者名单(1955年至1957年)》,最终确认,在1955年至1957年期间,共向992人授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种一级勋章。

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发布命令,授予萧劲光等830名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该命令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授予军队离休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的规定》已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88年7月1日批准。

还有专门颁发给海外人士的“友谊勋章”,就是中国政府“友谊奖”。“友谊奖”是中国政府授予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的国家级最高奖项,1991年设立,每年约评选产生50名获奖者,国庆逢五逢十则评选约百名。每年的“十一”,该年度的获奖者将应邀来到北京,出席“友谊奖”的颁奖仪式,被安排与中国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会见,并参加在京举行的国庆活动。这是中国政府对贡献突出的外国专家给予的最崇高荣誉。(记者 王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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