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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夏俊峰案,莫以同情的名义助推“暴戾”氛围

2013-10-08 09:26 作者:耳顺 来源:人民网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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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然而,搅动舆论场的“小贩刺死城管案”远没有结束,反而引来更为激烈的争论。

小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因其弱势群体的身份标签,和身后留下的孤儿寡母,给不少人带来一种悲情,我们试着去分析悲情和争论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舆论中的强弱相对。夏俊峰是小贩,是舆论关注的弱势群体,城管却是执法中的强势群体。然而,太多的人只关注了强弱交锋,却放逐了交锋起因。城市小摊贩究竟要不要管理?城市小摊贩要不要遵守法律、规章、制度?似乎在争论中这是不需要回应的话题。

其次,情感中的生离死别。夏俊峰为人夫,为人父,是家里的顶梁柱,有一个聪明爱画的孩子。夏俊峰的死,是一个家庭的悲剧。然而,太多人的只关注了一个家庭的悲剧,却放逐了另外两个家庭的离别。城管也有家庭,被刺死的两位城管,他们的家属和孩子,难道不值得同情?难道不值得人们去关心?似乎在争论中也是不需要关注的话题。

最后,法律中的孰是孰非。夏俊峰案事发2009年5月,到如今,案件已历时4年之久,如果不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最高人民法院也不会轻率作出死刑的判决。国有国法,该不该有法必依?似乎争论中也是不需要考虑的话题。

在现代文明社会,任何人都不能以剥夺他人生命来发泄自己的情绪,夏俊峰刺死两名执法城管、重伤一人,最终他也被依法执行死刑,这彰显的是法律的公平公正。故意杀人者理应面对刑罚,暴力不值得提倡,更不应给予掌声。作为现代公民,我们不该让同情去代替理性思考,更不应该被情绪左右而失去客观的分析和判断。我们更应该去思考这案子背后折射出的社会管理、暴戾之气等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问题。

城管是否有存在价值,当然有值得讨论的地方。但可以推定的是,一刀切取消城管,并不是所有深受无序经营摊贩之扰的市民所期望的。这就有值得深思的地方,究竟是什么引起了“城管”与“摊贩”交恶的众怒?城管粗鲁执法是其一,但媒体不报城管依法管理只报恃强凌弱信息是不是其一?一些憎恶管理制度的观点幻化成对抗公权的“公义”是不是其一?

通过夏俊峰案,我们看到媒体对推动社会进步、创新社会管理方面的反思不那么多,看到的却是在煽情炒作夏俊峰案,丝毫不顾及此案中那些死者的家属及孩子的悲痛之情,有的还试图违背社会基本价值观去塑造暴力“英雄”,这似乎有悖于媒体的理性、客观和公正态度。

殊不知,出于同情心泛滥而宽容罪行,并以此占据道德制高点为暴力犯罪辩护,只能助长更多极端情绪的爆发,形成更大负面的“示范效应”,从而让更多公众的生命安全蒙受无妄之灾。我们的媒体,切莫成为推动社会“暴戾”的帮凶,而应秉承公平公正的角度去报道社会热点,以客观和理性去推动社会文明和进步。(耳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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