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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

2016-09-27 09:12 作者:温源 来源:光明日报 编辑:郑雪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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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工作,国资委26日正式发布了《关于完善中央企业功能分类考核的实施方案》,突出考核重点,实施分类考核,引导企业加快提质增效升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根据方案要求,考核根据中央企业功能定位,兼顾企业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以经济增加值为主,将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合规经营、社会责任等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合理确定不同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明确差异化业绩考核标准,实施差异化薪酬激励。

按照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有关政策要求,方案对中央企业主要分为三类实施考核: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导向,重点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回报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引导企业提高资本运营效率,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二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支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的考核。三是公益类中央企业。以支持企业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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