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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可否用自有住房经营棋牌室

2015-02-27 14:26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hanhao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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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我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一楼的三居室房屋。入住后,我发现该小区各种生活娱乐设施都不完善。几经思考,我用自己买的商品房开了一家棋牌室,生意很好。可是,我刚经营了一个月,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就找上门来要求我关闭棋牌室。在遭到我拒绝后,他们向当地房产局举报。房产局遂要求我将房屋恢复原状。请问,我的房屋不能由我自由使用经营棋牌室吗? 
 
读者 方齐 
 
主持人答复如下:
 
    你所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住宅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问题。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根据该条规定,业主不得随意改变住宅的居住用途。如果需要改变住宅的用途,首先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如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的要求,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等,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同时,还要征得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里的“利害关系业主”是指相邻的业主,因为业主改变住宅房屋用途,将对他们的生活产生直接影响。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既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亦未征得相邻业主的同意,因此,你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行为是违法的,房产部门要求你将房屋恢复原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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