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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帖侵权人不明该如何维权

2014-10-26 22:55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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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近日朋友告知我有人在网上发帖,不仅披露了我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还无中生有说我乱搞男女关系,对我人身恶意攻击。家人朋友纷纷向我求证,对我名誉造成了很恶劣的影响。由于我不清楚到底是谁在发帖,只好给相关网站打电话请求删除,但网站却称我应该找发帖人维权。请问,网帖侵权人不明,我该如何维权呢?

读者 卢成军

主持人答复如下: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第1款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二款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你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此外,你还可向公证机关申请进行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以便日后追究发帖人的责任。如果最终能够查明发帖人,应由发帖人和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无法查明发帖人,网站又拒绝删除侵权帖子,就应由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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