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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重在准和实

2017-03-20 09:37 作者:张秀生 曾灿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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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实效。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在提高脱贫攻坚成效。”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了显著成效,2016年已有100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但也应看到,当前脱贫攻坚中还存在一些不准、不实的现象。比如,有的地方没有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有的地方责任分工不明确、考核工作不严格,有的地方政策措施缺乏针对性。只有克服这些问题,切实做到准和实,才能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贫困识别和动态管理要准和实。精准扶贫的前提是精准识别贫困群众。各地政府对所属区域有多少贫困户、谁是贫困户要有一本精细账和动态账,不能“大概其”“差不离”“一本老账吃遍天”。要把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贯穿于脱贫攻坚战的始终。一是对于以前漏统的贫困群众,特别是那些居住分散、分布于集中贫困区之外的贫困群众,识别后应尽快建档立卡,纳入扶贫范围。二是对于已脱贫的群众要逐户销号,确保将扶贫资源分配给最需要的贫困群众。三是定期开展“回头看”,对返贫群众要重新录入,既不能漏掉真正的贫困群众,也不能把非贫困群众纳入扶贫范围。

责任分工要准和实。落实扶贫政策,关键是落实责任,制定脱贫攻坚责任清单。要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省级党委和政府应统筹推进、全盘谋划本地脱贫攻坚工作,着力抓好资金筹措和资源分配,协调各部门形成强大合力。市、县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任务部署、贫困识别、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等工作。镇、村处于脱贫攻坚第一线,应全力推动政策措施、项目和资金安排等落实到户到人,同时积极协助和支持驻村干部开展工作。此外,各帮扶单位应统筹资源、细化措施,落实具体分工。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摆脱贫困的志向,增强脱贫奔小康的内生动力。

分类施策要准和实。不同贫困家庭、贫困群众的情况千差万别,只有根据实际推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才能提高扶贫成效。坚持精准扶贫,就要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对扶贫政策进行科学分类,做到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对于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可以通过产业扶贫、技术培训、转移就业等,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就业、增加收入;对于因灾、因病、因学、因残等致贫的人口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实现脱贫;对于因突发情况造成返贫的群众,努力做到当年核查、当年救助、当年解决问题;对于贫困村,可以通过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发展集体经济、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等,逐步实现整体脱贫。此外,还应正确处理用好外力与激发内力、富口袋与富脑袋、解决眼前贫困与阻断代际传递等关系,建立脱贫长效机制,防止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

脱贫成效考核要准和实。要做到脱贫攻坚准和实,就要做到脱贫成效考核激励准和实。为此,一要突出结果导向,重点考核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脱贫情况。明确脱贫标准、程序和检查要求等,进行严格的脱贫评估和验收,避免出现“被脱贫”“被平均”和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二要严肃开展督查巡查,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责任,杜绝形式主义,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三要将脱贫成效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做到奖罚分明。(张秀生 曾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