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精准扶贫 >> 政策解读 >> 金融扶贫政策事关重大 如何落实 >> 阅读

金融扶贫政策事关重大 如何落实才是关键

2018-01-22 11:05 作者:李凤文 来源:搜狐网
分享到:

摘要:作者李凤文系地方银行监管分局监管人员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对金融部门支持深度扶贫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安排部署。这是金融监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对金融部门支持深度扶贫工作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安排部署。这是金融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又一重大举措。

做好金融助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是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之前,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旨在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和机制,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促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银监会等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扶贫小额信贷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扶贫小额信贷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扶贫小额信贷是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其政策要点是“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同时要求银行机构加强贷款风险管理,稳妥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区别对待逾期和不良贷款,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快完善尽职免责制度,等等。

应该说,为了大力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这些政策措施在执行上却被打了折扣。有的地区银行机构没有领会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要点,在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时仍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期限为1年,且利率执行为基准利率上浮30-50%甚至更高,与政策要求存在较大的偏差,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2016年初,银监会曾在《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投入脱贫攻坚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力争实现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增速高于所在省(区、市)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但有的银行机构贫困地区贷款增速依然较慢,甚至低于全省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也没有达到相应要求。

金融机构扶贫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片面强调风险防范,害怕扶贫贷款出现损失,不敢发放;二是自身利益至上,认为扶贫工作无利可图甚至还要倒贴,担心影响经营利润,缺乏动力,不愿发放。由此导致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重视不够,轻描淡写,工作部署不深入、不细致,缺乏硬措施。

精准扶贫关系到广大贫困人口的福祉,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集中发力。

那么作为金融部门应该如何真正做到精准扶贫、精准发力,笔者认为,首先,各金融机构要提高对扶贫攻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到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开展精准扶贫,是金融系统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要把金融扶贫政策和监管要求不折不扣的执行到位。各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信贷资源,优化调整内部授权与绩效考核,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综合确定贷款额度,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降低贫困地区企业和农户的融资成本。同时妥善处理防风险与扶贫攻坚的关系,正确对待自身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把扶贫攻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再次,积极开展金融创新。通过机构设置模式、扶贫产品对接形式、线上线下服务方式等创新,来满足贫困地区对金融资源的需求。新增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地区、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设深度贫困地区。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贫困村提升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着力增强深度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深度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支撑。

另外,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各金融机构政策落实的督导检查,建立金融扶贫统计监督考核机制。对精准扶贫工作开展好的金融机构给予相应优惠政策支持,对工作不主动,政策落实打折扣的金融机构,要进行惩罚。通过强化外部督导,切实将各项金融精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