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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可办理落户入学

2017-08-16 15:22 作者:孔祥鑫 来源:工人日报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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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5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在官网上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该部门在进行回复中再度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据介绍,截至8月10日6时整,针对办法反馈意见共收到2730条,针对导则反馈意见共收到58条。总体来看,社会各界对本市共有产权制度和建设导则表示支持和赞同。

针对办法,群众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单身申请家庭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有群众反映单身申请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针对导则,意见多集中在共有产权住房品质、面积套型标准、全装修成品交房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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