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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群竞合:再生改革红利

2018-03-06 11:18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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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在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国际慢城拍摄的油菜花田和民居 李响摄

群内外的利益纠葛

半月谈城市群调研小分队

我国城市群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缓解大城市病、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城市群在高速发展中也存在巨大的协同发展难点。一方面,城市群内的各城市之间由于利益因素互相博弈,协调机制不健全;另一方面,城市群与城市群之间存在同质化竞争、资源错配等问题。缺都市圈规划、缺创新合作平台、缺制度对接,成为城市群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个普遍困扰:项目推进协调难

协调难,是半月谈记者在长三角、长株潭、成渝等区域采访时听到最多的声音。在规划、项目、政策等多个层面,城市群建设面临大量的协调工作。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体制下,除了京津冀城市群建设由中央直接领导,多数城市群都是各城市平等友好协商。虽然部分特大城市起着龙头作用,但其协调能力与其地位并不匹配。

在长三角地区,浙江、江苏、安徽和上海三省一市每年都要举办碰头会,共同商议城市协同发展的重大议题,还成立了多个城市协作专家委员会。这么多年开会达成的共识、议题、备忘录有好几摞,可真正落到实处的项目屈指可数。“关键在于缺少具体牵头人和部门,很多工作协调起来非常难。”浙江省嘉兴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吴晓云表示。

存在协调难的,不止长三角这样的跨省域城市群。湘潭经开区党工委书记孙银生介绍,虽然长株潭城市群同在湖南省内,但也缺乏一个强有力的统筹机构。湖南长株潭两型试验区管委会权责有限,协调机制不健全。城市群现行的税收、投资等政策都以行政区划为基础,资金、技术、政策、资源等要素流动性不畅。

“要行动队,不要清谈馆。”在没有核心城市明确牵头的情况下,城市群很多建设项目会停留在口头上。对于一些市场经济发育较好的城市群来说,在市场主体自发合作的基础上,加强更高层面的协调,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显得尤为重要。

两种认识误区:“大干快上”和“固守一方”

虽然城市群建设在我国已走过10多年的历程,但仍存在两种比较典型的认识误区。

一种是劲头很足,大干快上。借城市群建设搞新区建设,不考虑本区域人口的实际流入流出情况,造成资源错配和浪费。

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秘书长、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副院长张学良认为,多数城市规划仍是为人口增长而规划。事实上,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一些城市也出现收缩的迹象。根据2000年和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在287个地级市样本中,出现人口收缩的城市有82个,占比达30.71%。“城市群建设不能违背人口流动的规律。”张学良说,一些新区如鄂尔多斯的康巴什、唐山的曹妃甸和昆明的呈贡等,按常规速度测算,如要达到规划人口迁入目标,所需时间会超过预期。

一种是相对保守,死守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在道路互通、信息共享等方面推进不积极,生怕本地的利益受损。

例如,长沙、湘潭、株洲三市在长株潭一体化方面的发展意愿不同步。湘潭对接长沙的意愿强烈,而长沙对接湘潭的意愿显弱。据了解,长沙与湘潭的基础设施建设存在“断头路”现象。双向六车道的城市群主干道“潇湘大道”有4公里在长沙范围,一直没修通。湘潭的受访干部认为,长沙可能有自己的考虑,因为长沙地价比湘潭高很多,一旦修通对长沙地价会有影响。而长沙市的受访干部认为,长沙推进长株潭一体化的积极性其实很高,但政府资源有限,“湘潭希望我们把资源都用在发展南部,但长沙东部、西部、北部也需要发展”。

三类要素缺乏:缺规划、缺平台、缺制度对接

——缺中间层的都市圈规划。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如果按26个城市计算,面积达21万平方公里。如果按三省一市计算,面积达35万平方公里。这样大尺度的空间,使得规划不可能精准精细。

“我国虽然提出了大都市圈的概念,但目前尚缺乏小尺度、跨区域、相对精准的大都市圈规划。”张学良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樊纲认为,我国应尽快建立统计意义上的大都市圈界定标准并启动相关的大都市圈规划。

——缺创新型的合作平台。城市群成员开展各种形式的合作,必然涉及费用和成本的分摊。“虽然近年来广佛同城化取得显著进展,但很多项目还是要不停地谈判。比如要修一座桥,哪个市出钱、出多少钱,谁着急更想向对方靠拢,谁就多承担。”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区域经济科科长杨中说。

要解决此类问题,需要创新型的合作平台。上海市发改委发展规划处处长张忠伟介绍,长三角城市群正在研究设立长三角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金设立和运营,重点投向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联防共治等领域。

——缺社会类的制度对接。城市群的发展已逐渐从硬件相通走向软件对接阶段。要实现人的安居乐业,最重要的就是在城市群内部加强医疗、教育和社保等制度的对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政府制度资源的合作不可能立即产生经济效益,但如果不开展这一合作,区域一体化就难以实现。而一旦制度合作将发展环境基础打好,产生的厚积薄发效应会在若干年后显示出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上海分中心秘书长、长三角规划专家郁鸿胜说。

另外,我国的城市群与国外相比,大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并不差,但城市群内的三四线城市、小城镇所提供的公共产品质量差距比较明显。“解决这些问题,资源共享是关键。”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告诉记者。

很多中小城市在与大城市共享资源方面表现积极。浙江嘉善县正在加快推进上海师范大学附属嘉善实验学校的建设,海宁市则引进上海长海医院托管海宁人民医院。“通过资源共享,提高了中小城市公共服务供给的水平,进而提升了区域的综合竞争力。”海宁市市长曹国良说。(半月谈城市群调研小分队:方列 刘良恒 何欣荣 徐旭忠 李俊义 张超 白明山 赵瑞希)

突破“极化”现象,重塑发展模式

半月谈城市群调研小分队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城市群战略大力推进的关键时期,要实现城市群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必须在城市群内部设置科学的竞合机制,进行各个行政主体之间的利益协调,并通过科技和制度创新重塑城市群发展模式。

我国城市群发展三大战略方向

空间格局上从单极化向多极化、扁平化发展。过去,我国区域发展存在着过度极化的现象,即使在城市群内部也存在着严重的发展不均衡现象。未来,要以大城市为依托,逐步打造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城市群内部的要素和资源逐步向整体扩散,各城市最终形成分工明确、功能合理、产业布局协调的扁平化城市体系。

发展动能要从要素和政策驱动转向创新驱动。随着劳动力成本上升、生态环保要求提高,城市群发展的要素和政策红利空间越来越有限。未来,中国城市群要成为世界高端要素集聚地,必须走创新驱动的路子,在科技、制度、理念以及管理等领域不断创新。

发展模式从政府主导转向市场主导。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主要遵循自上而下的推动模式,即政府通过行政力量来集中资源和政策发展城市。随着城市化水平和市场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群的发展应该逐渐树立自下而上的推动模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在区域规划的前提下,通过价格机制让要素充分流动,让产业在城市群间、城市群内部自由选择,获得最优效率。

构建多元参与的协调发展机制

半月谈记者调研发现,当前城市发展中普遍存在的环境污染、资源匮乏等问题,往往超出现有行政区划的边界,导致地方政府在解决问题时或力不从心或互相推诿,甚至进一步导致问题的恶化。

区域协调机制在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构筑城市群内各地方政府共同参与、制度化水平较高的区域协调和监督机制,综合运用各方面手段和政策,协调各方利益,才能对促进城市群的整体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湖南省委党校经济教研部教授王克修说,城市群要建立定期协商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增进互信互助,真正把促进城市群协调发展作为最高目标。

2017年9月,广州、佛山两市政府共同印发《广佛同城化“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是广佛同城的首个系统化、全覆盖的发展规划,其总体定位是在“十三五”期间,广佛区域建设成为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核心区和全国同城化发展示范区。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区域经济科科长杨中认为,跨行政区统筹管理机构应当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各类自然资源开发上做出统筹规划,并督促规划的有序实施。同时,在地方性政策法规上做出协调和规范,避免因为政策差异导致城市群内耗。

先行先试再造改革和创新红利

城市群汇聚了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高端要素,在促进经济转型上具有优势条件,理应成为先行先试的引领者。长沙市委党校经济学教授李跃建议,要做好城市群在国家战略中的功能定位和城市群内部城市间的功能定位,避免出现城市群间和城市群内部的过度竞争和同质化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区域规划研究所副所长陈明表示,城市规划对城市群的发展至关重要。在制订规划中要引入需求管理理念,充分考虑公众的需要和感受,形成以人为本、综合平衡各种诉求、效率与公平统一的科学发展目标。

协调城市群之间和城市群内部的发展,需要加强法律的规范和制度的构建。这方面,可以制定关于城市群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区域规划法等,以此来加强法律法规政策保障机制,突出强化城市群规划的法律地位。

此外,构筑一体化的人才流动机制是促进城市群协调发展、提升城市群综合竞争力的重大战略举措。这涉及户籍政策、福利制度、薪资水平、子女教育等问题。充分发挥城市对人才的集聚作用,就应着手破除人才流动的藩篱,调动政府、企业等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城市群内人才流动和保留机制建设。(半月谈城市群调研小分队:方列刘良恒 何欣荣 徐旭忠 李俊义 张超 白明山 赵瑞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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