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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高温劳动保障“有了云彩难下雨”

2015-07-23 11:28 作者:张兴军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原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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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兴军

入伏以来,高温环境下作业人群的劳动保障话题再次引发关注。据媒体报道,高温劳保落实情况不尽如人意。以高温津贴为例,不少职工吐槽“没领到”甚至“没听说”,一些企业被发现“明发津贴暗扣工资”。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劳动环境在不断改善。但因为现实需要,高温环境下的作业人群一直存在,比如环卫工、建筑工、快递员、交通警察等。针对这部分特殊劳动者,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明确对高温劳动保障做出相应规定:用人单位应根据天气调整作息时间;高温天气来临前,用人单位应对有关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等。

一方面是具有刚性约束的国家法规,另一方面却是高温劳动保障打折执行的现实怪相:除了文章开头提到的一些问题,流传较广的“绿豆充抵高温津贴”的做法,也明显违背了管理办法中“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的规定。

尽管侵害高温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形式各异,个中原因却大致相同。

首先,用人单位违法违规成本偏低。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违规企业将被责令整改或被处以相应罚款,然而从主动查处曝光的案例少之又少的现实来看,监管明显乏力。其次,职工维权成本高。高温天气进行户外作业的多是普通劳动者,面对“数额不多的津贴和可能被开除的风险”,往往明知企业违规也“敢怒不敢言”。

破解高温劳动保障“有了云彩难下雨”的尴尬,有关部门应主动出击,将用人单位的执行落实情况置于有效监管之下。走出“民不举官不究”的怪圈,以切实措施让违规企业付出更多代价。监管还要摆脱季节性,实现常态化,条件成熟的还可对用人单位违规行为实行“秋后算账”。惟有如此,方能切实维护好高温作业人群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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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兴军

新华社河南分社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