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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

2014-10-24 12:42 作者:安传香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tian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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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安传香

“依法治国”正成为风靡世界的“中国好声音”。

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这是中国政治发展和改革中一件划时代的大事。会场内,各项议程紧锣密鼓地推进;会场外,关于依法治国的各类报道可谓360度全剖析。然万变不离其宗,依法治国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对全面深化改革的促进作用;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于其在改革的框架中处于何种地位。

一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决策,提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而无论是经济领域的改革,还是社会层面的治理,首先要打破的,就是一些党政官员历史上形成的“特权观念”、“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等思维和作风,通过处置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乱象,树立法治的权威。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也即是说,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到哪里,法治建设就应跟进到哪里,越是重大改革,越要法治先行;改革必须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必须能经受住法治的检验。

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保证改革的方向。卢梭说:“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力量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人人都培育法治理念,愿做依法治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当改革与法治出现矛盾的时候,才能通过法律法规的立、改、废以及解释补充完善等法治手段,为改革提供更加充分的合法性依据,避免付出牺牲宪法法律权威、损害执法司法公信力等代价。

以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改革,就是要破除不适应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个过程中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如何处理深化改革所必需的“破”与法律规定上“立”之间的关系,是检验执政者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一个风向标。这其中要坚守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该得到法律授权的不要超前推进”,任何改革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作为,以法治的方式推进。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遵循。只有在法治的轨道上平稳推进,改革才能不走样、不变道、有章法,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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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传香

新华网评论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