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半月谈

首 页 >> 资讯 >> 民生话题 >> 脑死亡立法:不敢打开的潘多拉魔 >> 阅读

脑死亡立法:不敢打开的潘多拉魔盒?

2018-04-13 09:27 作者:郑生竹 邱冰清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常磊
分享到:

如果有一天,你被送入重症监护室(ICU),身上插满了管子,依靠呼吸机维持心脏跳动,但你的大脑已经“死去”,你是否愿意这样“活”下去?

近年来,“脑死亡”这一概念逐渐被公众所熟知,争议也与之俱来。半月谈记者调研了解到,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维护病人尊严、减少器官捐献的失败率等是呼吁脑死亡立法的主要动因。专家建议脑死亡可与心死亡同时作为死亡判定的并行标准,并让有资质的医院先期试行。

脑死亡:更科学的标准?

判断死亡,长期以来以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的停止为标准。然而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传统死亡标准判定受到挑战。尤其是呼吸机的发明,使病患在全脑功能丧失、自主呼吸停止后,仍能靠机械通气维持一段时间的呼吸和心跳。“脑死亡”的概念因此走向公众视野。

“大脑发生了不可逆的损伤以后,即使心脏还在跳动,其实已经可认定为处于死亡状态。”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认为,现代医学界对死亡更为科学的判定标准是脑死亡。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将“脑功能不可逆性丧失”作为新的死亡标准,并制定世界上第一个脑死亡诊断标准。目前,世界各国对于脑死亡的判定已形成一套全面而严格的原则,以确保在现实医疗实践中不出现差错。

心死亡意味着脑死亡,但脑死亡并不必然意味心死亡。在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主任医师陈忠华看来,脑死亡标准问世是智能化呼吸机广泛用于临床的必然结果。脑死亡者还“能”呼吸是个假象,是呼吸机产生的机械性的被动呼吸动作。当自主呼吸停止,病人的呼吸能力实际取决于呼吸机的运转,呼吸机一停,病人心跳也会马上停止。

“脑死亡”与“植物人”怎么区分?“二者状态有本质区别,脑死亡病人没有自主呼吸,靠呼吸机维持;好多植物状态的病人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陈鑫说,目前还没有诊断为脑死亡后又活过来的案例, 而“植物人”有苏醒的可能。

脑死亡立法:犹疑因何而来?

有学者统计,目前已有超过100个国家将“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之一。但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死亡标准采取综合标准说,其核心含义是呼吸、心跳停止,脑死亡标准并不在认可之列。

“脑死亡概念在中国得不到法律承认,医生即便依据医学标准宣布脑死亡者去世,家属往往也很难认同,我们就无法撤除治疗措施。”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认为,把大量的资源浪费于生命100%不可挽救者,不仅耗费社会有限医疗资源,还加重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一方面,脑死亡立法其实体现了更深切的伦理关怀。陈静瑜说,在脑死亡情况下,人的社会功能已不复存在,让病人有尊严地离去,也是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另一方面,我国要用世界上1%的卫生资源为22%的人口服务,有效利用有限医疗资源也是一个现实而迫切的问题。

有声音认为,推动脑死亡立法不过是为了提升器官捐献成功率,扩大器官捐献来源,有悖人情道德。多位医生就此表示,脑死亡立法并不意味着器官捐献的绝对数会提高。器官捐献必须坚持本人生前自愿或身后直系亲属知情同意原则,推动脑死亡立法,不意味着增加自愿捐献的绝对数,但可以减少捐献的失败率。

三级医院“试水”时机是否成熟?

陈静瑜认为,当前公众对脑死亡呈现逐渐接受态度。2016年和2017年我国分别有4080、5136位心、脑死亡的病人进行器官捐赠,其中,有三分之一为脑死亡病人捐献。“这反映出脑死亡在我国有了一定程度的群众基础”。

死亡是公民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原因之一。“死亡判定标准会影响到民众民事继承、抚养、赡养及夫妻关系解除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谢通祥表示,如果立法明确了脑死亡的判定标准,则可以通过判定脑死亡来下死亡证明。

但需要正视的是,判定脑死亡并非易事,需要复杂的仪器设备和专业团队。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处主任法医师顾晓生告诉半月谈记者,很多意外事故尤其是交通事故发生后,一般都是就近送到县级乡镇等基层医院处置,而基层医院并不具备判定脑死亡的条件。

基于此,陈鑫建议由条件相对完善的地市级医院来判定脑死亡,由工作10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和判定脑死亡资格证书的医师做出判定。

多位专家认为,在相关法律尚未制订之际,我国可以逐步提倡和实施死亡认定心死亡和脑死亡双轨制,由患者生前自由选择,并由其亲属书立“知情同意”。同时,在部分三级医院局部试行脑死亡,为全国推广做准备。(半月谈记者 郑生竹 邱冰清)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半月谈网"的所有作品,均为半月谈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任何报刊、网站等媒体或个人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需授权,点击 获取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