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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之外无桃源

2015-04-07 09:08 作者:滕朝阳 来源:半月谈网 编辑:李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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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滕朝阳

新华社3月18日的消息说,据河北省住建厅介绍,2011年以来,河北省共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3386个,存在违法问题的2079个,违法比例61.4%。其中,石家庄市违法项目比例高达93.8%。

据称,河北房地产开发项目违法问题主要包括: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批少建多、批低建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的范围擅自进行预售等。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违法问题以及上述表现,虽不是河北一地独有的现象,但违法项目比例高达九成、六成,应该还是比较罕见的。可不可以说,在这样的地方,房地产开发领域中违法成了主流?如果违法成了主流,依法就只能成为支流;如果大面积违法不能纠正,则依法就只能日益沦为配角。而当违法成为普遍行为,法治就无从谈起。

如果违法成为主流,除了实施的是恶法,就只剩下一个原因,即对违法行为漠视而放任。在违法与依法之间,永远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关系。假如违法行为受到了依法惩处,那么就会从社会整体促进依法的力量和觉悟,而不是使违法行为日积月累到令人骇异的地步。

“法不责众”的古老理念,仿佛还盘踞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但即使违法的人数众多,并且从中获得了高于依法的好处,也不能自证其行为具有正当性。问题还在于,销售违法项目的人们能避免法律纠纷吗?购买违法项目的人们能安居乐业吗?生活在法治之外的人们能心安理得吗?

从百姓的角度看,有谁愿意去买个项目违法的房子居住呢?他们大概也不清楚一个项目是不是合法,而一般会认为,建设一个房地产项目又不是小孩子过家家少人知晓,总不免要大兴土木、尘土飞扬且绵延数月,若没有取得合法性能开工吗?若没有取得合法性政府部门能不发现并且叫停吗?难道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环节和流程中,还存在监管空白吗?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中,一个领域里的违法行为就达到如此高的比例,不能不让人感到忧虑,也不能不使人想到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没有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无从谈起。在政府依法办事的地方,企业、百姓却不信仰法律选择违法是能够想象的吗?目前,河北省正在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建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及今后日常监管工作中干预、插手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领导干部,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老实说,这样做才抓到了要害。房地产项目中违法现象如此之久、违法比例如此之高,如果没有部门和官员不作为或在其间充当“保护伞”,同样是难以想象的。

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有无不得而知,在当今社会,法治之外必无桃源是可以断定的。行政机关直接和群众打交道,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政府尤为关键。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希望这样的考核早日出台,以促进依法行政的普遍化,消除大量违法现象发生的土壤,形成全社会对法治的共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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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朝阳

半月谈杂志社总编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