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城管还有多少“志愿者”在潜伏
不是“临时工”,而是“志愿者”。这次负面新闻之后,地方政府部门的回应让许多人觉得颇有“创造性”。
对中国社会来讲,志愿者在各种活动中提供服务成为一种越来越常见的景象。根据联合国的定义,志愿者是指“不以利益、金钱、扬名为目的,而是为了近邻乃至世界进行贡献活动者。”不知道近日四川巴中市城管部门在用“志愿者”这个词的时候,考虑的是不是这个意思,但至少对围观者来说,这次新闻中出现的“志愿者”与其本义大相径庭。
目前已被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侯飞甫,其最终命运有待法律裁定。我们还是来讨论下侯飞甫身上“副中队长”、“志愿者”的双重身份,再加上驾驶员的身份,可谓三位一体。其荒谬一览无余。一般人很难绕明白这个圈。
一些不够单纯善良的人揣测,巴中城管局临时编造了“志愿者”的名头,来推卸责任。我无法证否这一揣测,但结合“志愿者协议”的存在来看,我更愿意相信副中队长本来就是“志愿者”。
可惜的是,如果相信这名副中队长长期以志愿者的身份进行执法,这却不会给巴中城管局撇清此事提供便利,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一个“志愿者”却被任命为城管副中队长,“志愿者”哪来的执法权?而“志愿者”最重要的标志是不领薪水,侯副队长想必不会是义务劳动吧!
更需要问的是,除了侯飞甫,巴中城管队伍里还有多少潜伏着的志愿者?想一下,每天活跃在街头与小贩、商户打交道的城管,竟然是“不求名利、无私付出”的志愿者,真不知道是该欣喜还是担心。城管局为了“工作方便”,竟将驾驶员任命为副中队长,签的还是“志愿者协议”,一旦出了事,责任认定会是个问题。
此刻,面对人们的种种质疑,不知,巴中城管局的领导们会否后悔没有隐瞒“志愿者”这茬。(西坡)
别拿“志愿者”当替罪羊了
也许,在巴中城管局看来,把副中队长弄成“志愿者”,他再怎么犯事,也跟城管局无关。这样一来,事情虽丑,但城管局的面子似乎可以保住了。
可是,这么切来割去,巴中城管局真的切割干净了吗?当然不是,不管怎么切割,侯飞甫的“副中队长”身份还在,“副中队长拒交停车费致老人身亡”的丑事也还在。巴中城管局如此丑陋的切割术,只会让自身的形象进一步恶化——如果侯飞甫真是所谓的“志愿者”,巴中城管局任命一个“志愿者”为副中队长,可以想象,这管理该有多乱。没事时就冲、一出事就成了“志愿者”,成了保护城管局的替罪羊,这样的城管执法主体,又是多么让人后怕?
顶缸的临时工泛滥,而后又有了更离奇的“志愿者”,一些执法部门之所以总能找到各种名目的替罪羊,说到底,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政府部门人员编制不透明。就拿侯飞甫来说,只要编制不透明,他可以因所谓工作需要被任命为副中队长,一旦出事,他既可以是临时工,也可以是“志愿者”。反正,一切都是巴中城管局根据需要说了算,至于侯飞甫的真实身份,在普通老百姓眼里,就是一个解不开的谜团。
如果所有的政府部门都把编制晒出来,编制内和编制外人员信息都能一目了然,临时工或“志愿者”顶缸的空间自然就没了。可惜,到目前为止,像“广东省直机构晒出详细人员编制信息”这样的例子屈指可数,本应信息公开的政府部门人员编制信息,在绝大多数地方,仍然是莫名其妙的秘密。
编制不透明,“志愿者顶缸”、“吃空饷”等暗箱操作就有空间;晒编制如果仍然是政府部门可有可无的自选动作,则编制透明就将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这正是亟待堵上的漏洞。(赵勇)(综合人民网、新京报、新华每日电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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