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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陈光标到汪小菲看慈善争议

2011-04-26 14:02 来源:新京报 编辑:yuan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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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的官方化、行政化,让一些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丧失应有的公信力。

围绕着陈光标行善的争议似乎从未消散,据昨日《中国经营报》报道,陈光标的一些捐赠有多处含糊不清,甚至有的受捐赠单位根本不存在。而陈光标回应称报道98%不实。

关于行善的争议,并非只发生在陈光标身上,刚与女明星大S结婚的“富二代”汪小菲,因有网友质疑其“将婚礼礼金捐赠”的承诺未兑现,也在沉默多时后出具了捐款发票,还称“做事情比晒发票更重要”。由此,我们似乎看到了民间慈善所引发的情理悖论——慈善本来就是纯粹道德性的个体爱心行为,却往往因行善者的道德立场本身受质疑,而变成了所有人的尴尬。行善者委屈叫冤于爱心被误解,而质疑者则担忧大众凝聚的爱心被利用。

如果做一个比喻,目前的中国民间慈善更像是脆弱的瓷器。瓷器很珍贵,但很容易一碰就碎。与此同时,瓷器又不如玻璃那么透明,仿佛处于一个封闭状态下,导致各种猜疑也就在所难免。

这恐怕正是慈善“惟道德化”的难题所在。道德本身是看不见、难以触摸的,只有完善可行的制度才能将道德转化为人人可见的“玻璃缸”。遗憾的是,恰恰是民间慈善良性发育所需要的制度建设,还存在诸多滞后之处。

长期以来,中国的慈善事业很多时候仍然延续着一种管治型计划经济所遗留下来的包办型慈善模式。在一些城市,慈善事业还高度依附于行政权力和政府体系,难以真正回归到社会和公众领域。这种依附型、封闭型的慈善体制,不但导致了本属于民间性质的慈善事业的官方化、行政化,让一些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丧失应有的公信力,更严重的是,阻断了公众慈善热情的进入,阻碍了慈善事业的自由发展。不久前,知名艺人李连杰创办的壹基金所遭遇的“身份尴尬”,就非常典型地反映了这种慈善体制下的社会慈善困境。

与此同时,民间慈善事业依旧徘徊于法律边缘,我国现有6个关于公益慈善方面的条例,但《慈善法》至今还未出台。全国政协常委李崴称:“一个国家慈善事业的发达与否,在于它的法律保障和国家的长期引导。150多年前的北欧就有国家为慈善立法,与欧美国家相比,我们的差距也在六七十年以上。”

这一“无法可依”状态不能再延续。民间慈善机构能否降低申办门槛、能否全面享受捐赠税前全额扣除资金等政策优惠、在日常运行中是否要定期公开各类账户确保财务透明、捐赠人、公众及舆论是否享有对民间慈善组织的各种监督权利,都需要在法律层面得以一一厘清。

脆弱的慈善瓷器需要制度给力,以一种更开放、更合理、更具前瞻性的慈善理念和制度设计,来更新当前某种陈旧而僵化的慈善理念和机制,也就成为横亘在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面前一个难以回避的现实课题。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决定未来中国民间慈善事业的基本面貌,乃至公众精神气质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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