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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投资型”行贿成腐败新动向

2010-10-15 09:04 来源:人民网 编辑:yuan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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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原崇文区地税局副局长、市地税局涉外税务分局副局长朱凤珍因受贿百万余元被法院判刑13年。12日,西城检察院检察官就此案分析,本市受贿案件正在从直接受贿向长期“感情投资”转变。(10月13日《北京日报》)

正所谓“为政不贪,头顶蓝天;为政不廉,利剑高悬。”“贪”字近乎“贫”,“婪”字近乎“焚”。13年的刑期对于朱凤珍来说,是咎由自取,但给我们留下的警示是带有风雷之声的。

这正如办案检察官所分析的,该案受贿行为与请托行为时间上并不紧密,时间从2000年跨至2004年,这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新型的“感情投资”受贿方式。当今社会,官商勾结互惠的现象极为普遍。感情投资型贿赂犯罪中,不仅仅行贿人懂得“先前投资,日后享福”的道理,同样,受贿人也利用职务便利“投资”于一些发展前景较好的富商,将其作为“潜力股”,而非“办事成功,立刻拿钱”的结果。

这种“先打感情基础,以备将来之需”的做法,在行受贿双方之间无形中形成了“人情债权债务”,而该债权债务就像高利贷一样,随着时间延长,利滚利一发不可收拾,使行受贿双方建立起密切稳定的“朋友”关系,能够达到“放长线钓大鱼”的效果,比以往“短平快”权钱交易方式造成的危害更为严重。

其实,这种新型的“感情投资”受贿方式,既并非朱凤珍“首创”,也并非朱凤珍一人。前不久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终审被判死缓的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助理樊中黔就是其中的又一个典型例证。法院查明,樊中黔在担任贵阳市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负责人的十余年间,先后收受70多个开发商“礼金”上千笔,大肆受贿上千万元。想想看,一个贪官周围竟然有70个开发商围着,先后上千次的送礼、收礼,乍一听令人震惊,细想起来也并不希奇,因为掌握权力的官员就是“绩优股”,投资者索要的则是“潜力股”,有买有卖,顺理成章。

当然,就像股票市场瞬息万变一样,“感情投资”型受贿也是“瞬息万变”的,表面上看,他们似乎都得到了“最想得到的”权力、地位、金钱、别墅、名车、美色等等,但同时失去的却是尊严、信誉、人格乃至自由,上演的只能是一幕自导自演的人生悲剧。

由此,让我想起了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2009年秋季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说过的一段话。他说,现在社会上有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挖空心思与领导干部套近乎,把掌有实权的干部当作“资源”来经营,把表现优秀的年轻干部当作“潜力股”来投资。领导干部一定要对那些怀着个人目的来拉拉扯扯的人保持高度警惕,严把“社交圈”,更不能为了贪图享乐而去“傍大款”。要多同普通群众交朋友,多同基层干部交朋友,多同先进模范交朋友,多同专家学者交朋友,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

我感到,这样的提醒、这样的告诫,是多么语重心长,是多么的苦口婆心,想想樊中黔的下场,看看朱凤珍的结局,如果我们在这个问题还不能清醒,还不够警惕,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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