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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信任化解垃圾焚烧邻避困境

2018-05-23 09:25
来源:瞭望

今年3月末,在刚刚改设成立的生态环境部的第一次部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将之作为今年主抓的七大专项行动之一。

同时,为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于近日印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而在一年前的2017年4月20日,生态环境部的前身环境保护部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在全国所有的垃圾焚烧企业推进“装、树、联”任务,即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在厂区显著位置树立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八大以来,中国环保事业建设的一大亮点就是垃圾焚烧行业的快速发展。但同时,“邻避效应”的困扰也与之共生。

所谓“邻避效应”,是指居民因担心环保设施建设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负面影响,滋生出“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采取强烈情绪化的反对和抗争行为。其主要原因是群众有效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对污染物处理技术不了解,产生恐惧心理,一概排斥。实践证明,加大政府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打破群众对垃圾焚烧行业不熟悉、不了解的“信息壁垒”,能够获得群众的支持与信任。

快速发展的垃圾焚烧行业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亦快速增长。据统计,目前我国人均生活垃圾年产量约为440公斤,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量超过2亿吨,此外还有大量的县城和村镇所产生生活垃圾未被纳入统计范围。

面对“垃圾围城”困境,垃圾焚烧成为当前最好的选择。一方面,相比传统的垃圾填埋法,垃圾焚烧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最终处置量,经焚烧后的生活垃圾可减少90%以上的体积和80%以上的质量,能极大地节约最终的填埋土地,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

另一方面,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新一代垃圾焚烧技术在污染物控制排放方面已达到较高水平,主要污染物几乎接近“零排放”,相比垃圾填埋法对环境的影响更低。同时,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被用于发电,可真正实现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

“十二五”期间,我国垃圾焚烧行业年处理规模从2010年的2317万吨,上升到2015年的6302万吨,增长近2倍。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规定,“经济发达地区和土地资源短缺、人口基数大的城市,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到2020年底,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要达到50%以上,东部地区要达到60%以上。”

加强监管和信息公开

垃圾焚烧项目能够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缓解生活垃圾剧增带来的环境压力,同时项目投资也能带动地方经济增长、提升就业,为周边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

然而,有的地方亦曾出现了明显的“邻避效应”。要破除邻避困境,政府和项目建设方需从多方努力,确保垃圾焚烧项目在阳光下建设和运营。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设置项目“环评”防火墙,将不合格企业排除在外。同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通过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做到实时监控、实时警示、实时处理。

其次,要做好长期的科普教育工作。环保知识的普及非一蹴而就,需要政府和环保企业通力合作,共同承担责任,经常开展环保科普教育,引导群众建立科学认识,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的责任。

再者,要打破“关起门来搞建设”的困局,增加公众参与程度。如项目前期的引进、选址、环评和论证环节,可广泛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进行充分的沟通、酝酿和讨论,以达到意见的最大公约数。项目建设运营期间,做到主动向群众开放,公开各项环境指标和工艺流程,接受群众监督。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若出现重大节点和发生重大变化调整,要及时向社会公示。

同时,要用好互联网技术,做好群众工作的“互联网+”,帮助政府与群众实现有效沟通。生态环境部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全文公布,大力推行“装、树、联”工作,正是要借助互联网技术,加强行业监管和信息公开力度,打破行业信息壁垒,获取群众的支持和认可。

通过将各个垃圾焚烧项目的污染排放情况全部联网和公示,可以让垃圾焚烧项目处于政府和群众的全时监督之下,一方面能保证相关环保标准得到有效执行,另一方面更能增加群众对于垃圾焚烧项目的了解和信任,并形成示范效应,推动整个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最后,要构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谁受损、谁受偿”原则,在项目建设同时,做好征地补偿、基础设施改善、提供本地就业等工作,让周边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文/林孙俊)

责任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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