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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建设网络强国的司法治理之策

2018-08-31 09:20
来源:瞭望

当前,涉互联网纠纷案件数量与日俱增,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对传统诉讼规则和审理机制提出了新的要求。

2017年6月,为探索适应互联网时代需求的新型诉讼规则、审理机制和法律规则,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十八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改革方案。

同年8月18日,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并落户杭州,成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网络强国战略的一项生动实践,也是主动适应我国互联网发展现实需要的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创新。

2018年7月,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涉网案件审理的司法需求,进一步总结提炼网络诉讼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在北京、广州增设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互联网法院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实施网络强国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顶层设计。从杭州“试点”发展到三地“开花”,标志着我国进入探索互联网空间司法治理的“快车道”。

先行先试的“杭州经验”

截至2018年6月底,杭州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网案件10271件,审结8522件。

自试点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在优化诉讼程序、创新审判机制、完善规范指引、司法高效便民等方面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成效显著,体现锐意进取、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司法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治网“杭州经验”。

一是流程优化,高效便捷实现在线诉讼。

杭州互联网法院依托信息化实现诉讼流程优化,极大便利群众参与诉讼,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审理的涉网案件开庭平均用时28分钟,平均审理期限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60%、50%。

案件高速流转的背后,离不开诉讼流程的全面升级、便民措施的全程覆盖。杭州互联网法院打造功能全面的网上诉讼平台,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等全流程网络化,实现了“网络案件网上办”。

诉讼证据从当事人自行收集到电商平台“一键式”导入,依托微信小程序连接的移动法院系统,实现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直接参与诉讼,创造性地拓展诉讼参与模式、提升诉讼便利度,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针对“送达难”的情况,杭州互联网法院首创全国大数据深度运用电子送达平台,通过与三大通讯运营商、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等合作,快速获取当事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一键多通道同时有效送达,目前依托该平台送达成功率达88%。

二是机制革新,加速涉网纠纷智能化解。

杭州互联网法院推动人工智能与司法审判深度融合,实现高效智能办案。科学研发智能化审判辅助系统,已有1700多件金融借款案件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自动送达,平均审理天数20天,平均投入工作量仅约80分钟。率先应用区块链技术,建设电子证据存证平台,通过标准化设置,实现证据数据的安全传输、存储,保证电子证据可信、可用、可保存。

通过创设网上前置调解程序,推动矛盾纠纷递进式分层过滤,同时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等调解组织,建立在线多元调解体系,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

三是规则先行,实现涉网审判规范有序。

杭州互联网法院探索完善网络案件网上审的审理机制和诉讼规则,为推行信息化时代电子诉讼进行了宝贵探索。总结梳理出适应互联网审判特色的全流程在线诉讼规则,先后制定《诉讼平台审理规程》《网上庭审规范》《异步审理规程》《网上庭审纪律》等规范性文件,构建了涉网案件审判的基本框架。浙江高院在此基础上,结合审判实际,制定出台《浙江法院网上诉讼指南(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立案、送达、举证、质证、庭审、裁判、执行、电子卷宗、归档等程序事项,为浙江省网上诉讼探索提供了明确指引。

四是司法治理,助力网络强国战略实施。

杭州互联网法院通过提炼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以公正裁判引导和规范网络行为,推动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积极践行网络强国战略。通过审理全国首例涉大数据权利归属案,探索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和交易的行为规范;通过审理全国首例涉区块链技术固定电子证据的知识产权案,确立起涉网证据的取证流程、认定标准和操作规则;通过审理全国首例售卖“比特币”等数字财产引发的网络交易案,建立起虚拟财产的产权保护机制;通过审理涉《奔跑吧兄弟》等著作权侵权案件,明确新型网络侵权构成标准,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同时,加强对互联网产业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规制,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互联网管理的规范化。

自试点启动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以质效兼顾、智能便民、公信力高得到国内外各界广泛认可,有效提升了我国依法治网的国际形象。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说的,杭州互联网法院先行先试,不断开拓总结,试点成效显著,经验逐渐成熟,为推广增设互联网法院打下了良好基础。

形成新型互联网审判格局

对互联网法院的整体规划与设计,是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网审判格局的重大战略和关键一步。按照“立足实际、依法有序、统筹兼顾、分步推进”的原则,在综合考量产业发展、涉网案件、司法基础、整体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中央深改委会议决定在北京、广州两地增设互联网法院,集中受理本地相关涉网案件。

如今,互联网法院建设规划被纳入顶层设计之中,从杭州试点探路进入三地布局实践阶段。

经济繁荣、产业发达,涉网纠纷类型多体量大,是互联网法院设置的内在动因。从整体上看,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不仅是我国三个最发达的经济区,且互联网产业发展迅猛,涉网纠纷案件类型复杂,数量逐年增加。2017年前11个月,北京、广东两地法院新收加已结涉网案件近3万件。除网络购物纠纷外,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互联网金融纠纷、网络侵权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数量较多,京广两地提质效、化纠纷的司法需求较为迫切。

人才聚集、网企众多,互联网业态规模化程度高,是互联网法院设置的科技支撑。除杭州外,北京、广东同样是众多互联网公司及大型电商平台的“大本营”,且两地在网络普及率、电商交易规模等方面均居全国前列。互联网企业及人才的集聚,为互联网法院在案件来源、平台建设、数据对接等方面提供了有利条件。

智慧法院、技术领跑,互联网司法实践较成熟,是互联网法院设置的审判基础。北京、广州两地在智慧法院建设、互联网审判实践方面卓有成效。北京法院利用新审判业务系统辅助智能办案,全面推进网上立案、缴费等在线诉讼服务,且开创性审理了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涉网案件,具有丰富的互联网审判经验;广东法院在司法公开、电子送达、网上司法拍卖的基础上,上线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语音识别、法信平台、即时通讯等项目,逐步构建起专业化、全流程的互联网审判机制。

通过杭州、北京、广州三地互联网法院的建设,要逐步落实和巩固中央对互联网审判的总体筹谋、合理布局,为服务区域互联网经济发展、稳步推进网络强国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打造网络空间治理“中国范本”

互联网法院绝不止于简单的互联网+庭审,而是对传统审判方式的一次互联网化的重构。要以科技与司法工作的有机融合,探索出一条网络空间司法治理的中国道路。

一是以系统整合的思维,实现涉网审判体系的创新发展。

在总结和借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三地互联网法院将加快完善互联网审判机制,打造平台统一、数据畅通、规范有序、便民利民的互联网司法审判体系。

整合现有零散的诉讼平台、办案系统,打造标准统一的办公办案平台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实现网络平台、移动平台与实体诉讼服务中心的衔接,避免碎片化建设、重复建设等问题。

打破信息壁垒,联通诉讼数据,实时同步对接与主要电商平台的数据接口,利用区块链等技术确保各类数据有序接入、安全管理,同时协调公安、工商、质检、税务、海关等机关以及金融、通信、邮政等机构,建立实时交互、共享、安全的信息通道,着力实现在线核实信息、提取证据,数据协同、智能推送、安全共享。

二是以规则之治的探索,规范中国互联网空间秩序。

在总结杭州互联网法院涉网审判规则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相应司法解释,明确互联网审判的网络诉讼规则,特别是对诉讼规则、审理模式有创新突破的领域开展深入研究、论证、评估,利用互联网法治研究院等智库平台开展专题研讨,发挥互联网法院创新先导作用,推动涉网诉讼制度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创新发展。

通过妥善审理一批重大典型和新类型涉网案件,加强对互联网产业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加大对网络虚拟财产、知识产权等权利的保护力度,强化对网络行为的规范,促进互联网空间治理法治化、规范化。

三是以领跑世界的魄力,打造网络治理的“中国方案”。

互联网法院的建设完善,是我国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和规则制定的重大尝试。

在对内推动互联网技术与诉讼制度深度融合的同时,我们努力总结探索涉网司法规律,推动互联网立法完善,促进网络空间规范治理,强化我国在网络空间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国际网络空间治理,应该坚持多边参与,由大家商量着办,发挥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公民个人等各个主体作用。

司法治网思路不应局限于中国,而应以制定全球规则、寻求共同治理手段为目标,在互联网法院建设的丰富实践成果基础上,开展广泛的国际司法合作交流,共同促进互联网空间治理。

我们将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新经验,护航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推动网络空间司法治理,为全球互联网发展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文/李少平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责任编辑: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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