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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界限不能“割断”生态关联

2019-07-05 09:56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记者 田建川 周勉 杨丁淼 林超

随着我国大型城市群的发展,环境承载力不足、生态碎片化等问题日益凸显,国家森林城市群的建设,被视为破解区域生态安全风险的重要举措。

“十三五”期间,我国重点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六大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而建设森林城市群,应打破城市间的行政壁垒,从国家层面重视规划设计、政策保障和资金投入等。

用森林城市群打造“环境共同体”

目前,我国已形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型城市群,但一些城市的连片无序开发,导致生态风险因素明显增多。部分城市群地区硬化土地集中连片发展、建设用地规模不断扩大,造成区域性森林湿地生态空间受到挤压,城市热岛效应日益突出。

城市群不仅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经济概念,还是一个环境共同体。传统的一个城市单打独斗开展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的模式,已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日益严重的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碎化、生物多样性流失等问题。

近几年,城市群地区面临的雾霾、河流污染等问题表明,各个城市的行政界限,不应割断生态关联。

“迫切需要通过协同共建、共治以强化城市间的生态联系,发挥森林城市群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广东省林业局巡视员林俊钦说,珠三角城市群在经济迅猛发展和人口快速扩张中,面临着生态安全的挑战:自然生态破碎化严重,生态孤岛增多;城镇密集区集中连片发展,城市间绿化隔离带和河流生态廊道等被侵占;跨区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在这样的背景下,2013年广东在全国率先提出森林城市群建设概念。

2016年,原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珠三角地区为“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示范区”。广东省林业局局长陈俊光说,打造珠三角森林城市群就是依托山脉、水系等大尺度生态空间,一体化推进珠三角全域自然生态修复,恢复山水林田自然生态关系,促进区域生态整体协调发展。

“森林城市群”不是“群森林城市”

根据2017年出台的《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建设规划(2016-2025年)》,珠三角地区将构建“两屏、三网、九核、多点”空间布局,实行陆海统筹、河海相连、山水结合、城市共建,建设大循环绿色生态水网,增强生态廊道的连通性。林俊钦说,建设森林城市群就是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森林城市群’不是‘群森林城市’,它更强调整体连接、互融互通和共建共享。”林俊钦解释,与森林城市“个体”不同,“群”是为了恢复生态廊道的连通性。未来要打通城市间的生态联系,从空间大尺度上进行全域对接。

东莞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徐正球表示,打造森林城市群要打破行政区域分割,一体化规划森林绿地体系和绿色生态水网,谋求区域生态效益最大化。例如东莞和广州,要加强跨界水污染治理,把断裂的绿色廊道修补连通。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重点推进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六大国家级森林城市群建设。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研究所研究员王成认为,在建设战略上应“面向大尺度、找准大问题、构建大系统、实施大战略和创新大机制”,重点建设城市接合部的森林缓冲区、污染防控区的成片森林湿地,恢复并打通被挤占隔断的骨干森林生态廊道等。

政策协调 加强顶层设计

森林城市群建设,是我国探索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没有先例可循,应在政策保障、技术研究、资金投入等方面予以重视和支持。

——政策协调,建立区域联动机制。林俊钦说,按行政界限管理和实施的生态建设,易导致自然生态系统破碎化,要突破用地、资金的行政界限。相比珠三角,京津冀、长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沟通协调难度更大。跨省市的区域生态建设必然会牺牲局部利益,需要国家层面的规划设计、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找准问题,确定技术指标。王成认为,应结合景观生态学理论,通过GIS技术分析区域生态系统建设中生态廊道缺失、生态空间分布不均等问题。加强技术研究,确定建设森林城市群的面积、宽度、密度、风貌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如城市之间森林湿地缓冲区的面积最小多大才能满足分割居住区的功能要求,依托自然山脉、河流水系建设的骨干生态廊道至少要多宽才能满足动物迁徙和通道要求等。

——隔离缓冲城市连片发展,减少生态系统破碎。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利用城市间尚存的自然森林、湿地,通过扩大现有生态空间、建设成片的森林湿地来隔离缓冲,防止城市连片发展。在京津冀、长三角等城市群,未来要加强城市之间的森林隔离区规划建设。依托自然山脉、水系,通过恢复拓宽、补缺造林,建设区域性贯通的骨干生态廊道,建设具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景观格局”的理想城市群森林湿地生态系统。

责任编辑: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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