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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柜收费不是不可以,但须消除“强制”因素

2020-05-12 08:33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评论员 徐汉

近日,快递柜超时收费话题引网民关注。4月底,深圳市丰巢科技有限公司宣布丰巢快递柜业务将于4月30日推出会员服务:会员月卡每月5元,季卡12元,可享受7天长时免费存放快递服务;普通用户可免费存放12小时,超时后的每12小时将收取0.5元,3元封顶。

消息一出,不少消费者提出质疑。“收货地址写的我家,不是快递柜,不给我送上门,我还要出钱?”“谁放找谁要钱去,我让放了?”“12个小时就收费?要是早上八点扎堆放快递,996的人就不配拥有快递了呗?”

前有舆论“炸锅”,后有付诸行动。自5月7日杭州某小区业委会以“未经协商,有违当初进驻谈判时的介绍,侵犯小区业主利益”为由,宣布停用丰巢快递柜以来,已有杭州、上海等多地百余家小区业委会以单独或“小区联盟”的形式对丰巢快递柜说“不”。

诚然,现代生活节奏下,常存在家中无人无法派单的情况,快递柜的出现对消费者和快递行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解脱”,是民生痛点、市场需求催生的一种商业模式。毫无疑问,从加快快递柜循环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说,超时收费模式也是一种合理的“必然”。但消费者为何产生怨言?关键在于这种收费模式目前存在一些不合理因素:

“默认放快递柜”,消费者有“被消费”的“韭菜感”。“仿佛没有人记得,快递员把快递送到家才是天经地义。”长期以来,一些快递公司为提高效率养成了“默认放快递柜”的习惯。对此,已有浙江、福建、山东等多地相关部门明确表示,快递需经收件人同意后才能放在快递柜中,其中福建省消委会更是明确表示,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存入快递柜产生的费用应由快递公司承担。在放快递柜的问题上,若是消费者主动提出要求,收费无可厚非,但如果消费者明明能够接收快递,却被迫跑到快递柜去交钱取货,未免让消费者有“被收割感”。

单方面规定12小时的免费期,让许多外出时间长的消费者难以接受。“辛辛苦苦加个班,回来还得给你创造收益?”“12个小时”的限制,引发网民自嘲。生活节奏的加快为快递柜的出现提供了契机,但在“起早贪黑”如此之快的节奏下,12小时是否太短?微信公众号“丰巢快递柜”在9日晚推送了《致亲爱的用户一封信》一文,文中称派件高峰集中在早上9点至11点之间,“确定免费保管12个小时,就是基于这个派件高峰时段推算,最晚到晚上11点,用户一般也能到家把包裹取走了”。但9点离家上班对大多数需要工作的人来说是“不可抗力”,快递公司以早上派件时间开始计算免费期并不合理。

显然,快递柜收费争议中,焦点并不在于价格,而是收费方式存在某种程度被企业单方面决定的“强制”因素,有“强买强卖”的味道。理论上,消费者可以“不买”,但由于每个人都要收快递,消费者在上述收费方式面前并无多少选择权。市场经济面前,消费者并不排斥收费,排斥的是突如其来的“被消费”和“为他人作嫁衣裳”。

如何解决争议?企业应充分尊重消费者选择权,适当延长代存时间,方能免去对消费者“割韭菜”之嫌,重新赢得消费者好感。对于企业来说,只有实实在在回应关切,才能长远发展。毕竟,为解决民生痛点而生的快递柜不失为一种好生意,千万别急着发财,把一手好牌打烂了!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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