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委托新华通讯社主办

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2022-06-21 08:47
来源:半月谈网

随着全国离退休干部党员和党组织的数量越来越大,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针对这一新形势,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为离退休干部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提供指引。

强化组织凝聚

从这些年实践来看,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做得越好,老同志自我管理的意识就越强,参加活动的热情就越高,优势作用就发挥得越好。

根据《意见》,围绕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重点在于做好“四个强化”。即强化政治引领,确保离退休干部党员继续听党话、跟党走;强化组织功能,进一步把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凝聚起来;强化管理监督,进一步增强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强化激励关怀,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为党和国家事业作出新贡献。

把离退休干部党员凝聚起来,是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员工作的前提条件。针对此,《意见》对规范党组织设置提出明确要求。比如,对党员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一般应单独建立党支部;探索规范在离退休干部党员集中居住地、活动学习场所、志愿服务组织、社团组织中建立基层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国有企业退休干部党员要把组织关系转入相应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等。

老同志虽然退休了,但同样需要及时了解国家大政方针及形势变化,加强理论武装。《意见》提出,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深入学习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各级党委(党组)每年举办示范培训班,党委(党组)或有关方面负责同志每年为离退休干部党员讲1次党课。

图片

退休老党员为小朋友宣讲党史和红色故事 林善传 摄

严明纪律规矩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的维护者,是党纪对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必然要求。

然而,近年来,个别离退休干部党员特别是担任过领导职务的干部,在脱离党组织约束后,或违规参加活动,为商业机构或个人站台;或影响干预原单位乃至其他基层单位工作;或放松自我要求,发生违纪违法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在职干部党员和离退休干部党员的要求是一致的。此次《意见》对离退休干部党员提出具体要求,主要为“4个不得”和“2个坚决反对”,即“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不得传播政治性的负面言论,不得参与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利用原职权或职务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坚决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意见》还指出,党组织要发挥管理监督作用。在离退休干部党员中如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所在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或老干部工作机构、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要及时谈话提醒;对违反纪律规矩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鼓励发挥余热

离退休干部党员政治强、觉悟高、党性好、威望高,有着丰富的经验智慧和人生阅历,办事能力强,是党的一份宝贵财富。在一些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老党员主动担任“小巷总理”、居民代表或社区志愿者,起到凝聚社区、补充基层治理力量的作用;一些退休党员参加理论宣讲工作,为在校学生、社区群众讲党史,上党课,很好地传递党的声音。

因此,《意见》明确提出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讲好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故事、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治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心下一代工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来源:《半月谈》2022年第11期

半月谈记者:徐宁

责任编辑:孔德明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