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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人情思维”,维护“人民的正义”

2021-04-08 09:09
来源:半月谈网

半月谈记者 刘懿德 贾立君

4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图孟和案件工作组发布的《关于巴图孟和案调查和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显示,纪检监察机关已认定84名责任人,除已故的10人外,74名责任人被查处。根据通报内容,该案背后的人情网清晰可见。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征程中,要彻底斩断各种人情网,需全社会、特别是政法干部剔除“人情思维”,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的正义”。

2020年9月3日,半月谈报道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派出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纪委监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监狱管理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进驻呼伦贝尔市,依纪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工作。此次发布的通报,就是全面调查之后得出的权威结论。

我们在为有关方面调查之深入、问责之严厉点赞的同时,也有必要对系列问题、特别是需要对错误的“人情思维”进行反思。

尽管,时隔28年,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终于画上句号。但仍有个别政法干部对这一舆论监督“感到委屈”,认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以下简称“陈旗”)2017年已“主动”将巴图孟和重新收监,因此“不应再受到批评指责”。颇有“亡羊补牢”已立功、纠正错误是“恩赐”的意味。

有上述想法的人,请看看权威结论——

联合工作组在通报中说:“2016年4月,韩某(受害人的母亲)重新反映巴图孟和违法保外就医等问题,呼伦贝尔市和陈旗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于2017年4月11日将巴图孟和依法收监,但未及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要从孙小果案、郭文思案和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等案件中反思检察监督责任……检察机关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了没有报告,就是渎职,必须从严问责追责。

针对同一问题,个别政法干部的看法,与联合工作的通报、最高检工作报告的认识完全不同,高下立见。可见,个别政法干部对失职、渎职给群众和社会,以及给司法公正造成的巨大伤害,还缺乏深刻的认知。

近些年,在刑罚执行过程中,花钱减刑、假专利减刑、假证明保外就医等屡见不鲜。甚至一度出现过一些让人匪夷所思的现象:有的法院判完刑、送达完法律文书后,就当起了“甩手掌柜”;罪犯一般应从公安看守所投送到监狱服刑,但在罪犯投送公安看守所的前端环节,竟曾有公安看守所以罪犯患有皮肤病为由不予接收,导致后端的投监服刑“空转”;服刑阶段,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几乎全由监狱说了算,有的法院只做形式审查,一些检察院监督更是浮于表面。

一系列案例表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曾存在巨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在这当中,“人情思维”成为一些人无原则“开口子”、无底线“放水”、无理由“护犊子”的罪魁祸首。这样的错误思想一日不除,类似“纸面服刑”的问题还会发生。

同时,个别地方刑罚执行过程中信息封闭、管理脱节、监督乏力等系列“软肋”,也为“人情运作”提供了舞台。正因如此,当年巴图孟和的家人,才能够凭借亲戚、朋友、同学、战友等“关系网”,一步步突破某些干部的“法治底线”,最终酿成“纸面服刑”的司法恶果。

如今,当年为巴图孟和“开绿灯”的人受到了追责问责;2021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提出,对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特别是对“纸面服刑”等执法司法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包括内蒙古在内的多地,已经对“纸面服刑”问题倒查20年,有的甚至倒查30年。一系列整治重拳持续出击,目的就是要正风肃纪,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生命线。剔除“人情思维”,除了严厉的追责问责制度外,还需建立现代化信息数据管理系统,让刑罚执行信息全流程透明、全环节可控、全程序追责。

“公道自在人心。”当前,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深入人心。只有全社会持续树立起尊法、护法、守法的良好意识,尤其是政法干部都能剔除“人情思维”,在实际工作中秉公执法,才能切实维护“人民的正义”,类似“纸面服刑”的荒唐事,才不会再有滋生的空间。

责任编辑:孔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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